大连长安网 80名社会监督员上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入新力量 山东长安网
在全面打响扫黑除恶“山东战役”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质效,近日,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意,省扫黑办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全省16地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学专家、律师、媒体记者中选聘80名人员,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监督员,为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入新力量。
为确保80名社会监督员正确、积极履职,省扫黑办印发了《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明确社会监督员要肩负“五项职责”,行使“四项权利”。
“五项职责”:监督当地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遵守法律法规;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本地扫黑除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和传达人民群众对地方扫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本地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省扫黑办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四项权利”:监督扫黑除恶人员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发现扫黑除恶人员在执法办案和执行公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各级扫黑办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举报。各级扫黑办要反馈结果;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的举报、投诉、控告和意见,并向省扫黑办反馈;群众举报投诉的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的问题,应当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质疑,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和答复;对群众举报的扫黑除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向各级扫黑办或其他有关方面反映,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5月14日,部分社会监督员参加省扫黑除恶专项监督专项动员培训会,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为切实履行社会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齐鲁史甘当
原标题:《80名社会监督员上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入新力量! 山东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