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酸乳 优酸乳《乐队的夏天》爆火 优酸乳啥时候变成商标了
原创 Emily 法律犀牛今年夏天,随着《乘风破浪的姐姐》等综艺节目的热播,一档致力于发掘小众乐队的节目迎来了第二季。2019年《乐队的夏天》第一季播出后,引起了很多粉丝的关注。在大家的期待下,《乐队的夏天2》第一期将在今年夏天如约而至。同样的片头音乐、同样的双舞台设置、同样的候场区,一切都是当初熟悉的模样,“超级乐迷”周迅的加入,更为这场狂欢点燃激情。然而,从去年赞助乐夏第一季的酸奶,到今年独家冠名乐夏第二季的酸奶,伊利集团从未错过这场音乐盛宴。但人们不禁要问,小时候经常喝的“酸奶”难道不是一种乳饮料的名称,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正是因为伊利集团的酸奶饮料如此受欢迎,以至于“酸奶”一词经常被误解为乳酸饮料的通称,这使得伊利注册“酸奶”商标的过程并不顺利。该商标不仅经过复审和行政诉讼,而且成为注册商标。
2017年,伊利集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使用在第29类牛奶、牛奶饮料等商品上的“优酸乳”商标,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优酸乳是一种含乳饮料的统称,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着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于是驳回了其注册。于是伊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承认“酸奶”为含乳饮料的通称,但未明确其理由和依据。从证据来看,“优酸乳”并非中文固定词组,也并非行业的通用名称及常见概念,其仅仅是伊利公司推出的一款乳饮料的品牌,伊利公司与“优酸乳”之间已经建立了唯一对应的联系,“优酸乳”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并未直接表明了该类商品的原料、内容等特点,具有商标应有的显着性,故“优酸乳”商标使用在复审商品上具有商标应该具有的固有显着性。同时,“酸奶”商标被伊利公司持续使用和宣传,使得争议商标在被审查产品中获得更强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因此,诉争商标在自身具有显着性的同时通过持续使用、宣传获得了更强的显着性,应当予以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此认定错误,予以纠正。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意见,“酸奶”不是汉语固有词汇,也不是上述商品的通称。考虑到伊利公司已获准在第29类商品上注册“优格”商标,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即“优格”与伊利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可以认定争议商标不构成对上述商品特征的直接描述。
此后,伊利公司成功注册了“酸奶”商标。从“我知道青春的味道”到“我要我的味道”,“酸奶”象征着一代人的童年。随着《乐队里的夏天》的热播,拥有专属称号的“酸奶”一次次进入大众的视野,“酸奶”这个商标的意义也随之加深。相信伊利集团未来会继续关注“酸奶”商标的保护布局。
原标题:《优酸乳《乐队的夏天》爆火!等等!优酸乳啥时候变成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