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新闻 判了 老河口邓某政等8人涉黑案 首犯获刑18年
都市报记者黄忠通讯员杨报道
壮大宗族,掌握基层政权,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村民敢怒不敢言...今天,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被老河口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邓某正等8名涉黑犯罪人员近日一审宣判。首犯邓某正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7人分别被判处2年以上16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案依法起诉并顺利审结,是我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交出的又一答卷。得知所有犯罪团伙都被判刑,当地村民都拍手叫好。”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说。
试用地点
利用家族的宗族势力作恶
66岁的邓某正,老河口市离娄镇邓刚村人,现居离娄镇陈埠新村。1974年当选为离娄镇邓刚村副村长,后历任邓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党支部委员。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结伙,排挤异己,长期控制和控制邓刚村的一批政权,邓某正直接控制了邓刚村一个组长的更换。”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官陶沙告诉记者,邓某正已经罢免了一批三名组长,并支持其亲信担任组长。2011年,他用暴力手段破坏了邓刚村一组组长的选举。
邓某正的弟弟邓某莲,成年后生活在社会上,与他人实施绑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她于2004年被判刑。“邓氏兄弟利用宗族势力作恶,欺压村民,在邓刚村臭名昭著。”陶沙说。
1995年3月,时任邓刚村副主任的邓某正等人与邓刚村签订《果树承包合同》,承包邓刚村一组34亩梨园,为期15年。双方同意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合同,34亩梨园的所有果树和土地使用权将归邓刚村所有。2009年10月,合同到期后,邓某正等人未续约,拒绝归还梨园。面对村民要求将梨园分成户的要求,邓某正殴打辱骂村民,随意毁坏村民财物。2011年11月,离娄镇政府征收梨园34亩用于科技产业园建设,梨园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5万元,被邓某正等人占用。
“尤其是2014年邓某莲刑满释放的那一天,邓某正安排了大批社工与豪车见面,举行盛大宴会欢迎邓某莲。”陶沙介绍,此后,一个以宗族势力、村干部为载体,邓某正为组织者、领导者,邓默莲、邓默良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此后,邓某正、邓某莲等人组织了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贪污受贿、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采砂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
陶沙介绍,该组织成员众多,组织者和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邓某正通过宗族关系管理组织,其父子邓默莲、邓默良听命于他。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邓某正等人联合承包了邓刚采砂场,通过非法采砂敛财,严重破坏了汉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陶沙介绍,2010年11月,邓某正等5家公司共同出资运营邓刚沙场。邓某正等人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而是在邓刚沙场汉江滩地采用干法开采、销售砂石。2014年,邓某连刑满后接手管理,另外两人退出股份。老河口市水利局堤防处发现邓默莲等人非法开采砂石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非法采砂,并处以罚款。
据统计,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赚了不少钱,仅通过非法采砂就获利300多万元,在拆迁补偿征地过程中,通过贪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非法获利130多万元。
陶沙告诉记者,该组织违法犯罪行为暴力,组织成员邓某连早年实施绑架、聚众、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为组织成立奠定了基础;以邓某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控制农村基层政权,先后殴打多名村民;威胁恐吓外来装修人员和村民,以在拆迁过程中谋取非法利益。“长期以来,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事实10余起,称霸一方,在邓刚村、陈欣村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陶沙说。
检察官出庭公诉
许多不义会害死你。记者了解到,老河口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今年11月20日,当地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对邓某正等8人进行了宣判。首犯邓某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他七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六年不等。
“该案依法起诉并顺利审结,是我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交出的又一答卷。得知所有犯罪团伙都被判刑,当地村民都拍手叫好。”今天,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