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治理 补齐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 全面提升垃圾治理能力和水平
补齐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足,全面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垃圾分类制度的普遍实施,改善了13亿多人的生活环境。关系垃圾能否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关系垃圾处理中的“邻里回避”困境能否根本解决,需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 针对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存在的不足,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实施方案》。填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空白,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十三五”以来,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施方案》《关于加快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垃圾分类处理政策体系 二是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地方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截至2019年底,全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99.2%,比“十三五”初期提高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近50%,高于“十三五”初期。增长近10个百分点 三是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开始显现 自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来,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城市率先颁布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垃圾分类主要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截至2020年3月底,《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施方案》规定的46个重点城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69.1% 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仍存在突出问题。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设施的差距严重 总体而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仍不完善,混收混运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城市分类收运设施无法满足生活垃圾清运分类的要求,收运体系与居民分类投放需求不匹配,仍然无法有效分类收运。 大部分县城不具备实施有效分类收运的条件,建制镇基本不具备分类收运能力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有待提高 考虑到长期的环保标准和管理因素,填埋处理的综合成本已经超过焚烧处理,未来有必要大力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率不足50%,县城生活垃圾焚烧率不足20%。70多个城市和1400多个县的焚烧能力仍有差距 此外,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前期建成的焚烧设施急需升级改造。大部分县生活垃圾清运量不足300吨/日,难以建设大规模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需发展小规模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能力仍然不足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剩余储存能力尚不清楚。大多数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达到使用寿命,面临关闭。垃圾焚烧后还需要填埋处理灰渣。由于选址困难,新建的应急和底部支撑填埋场很难建造 同时,垃圾填埋场还面临渗滤液和填埋气体收集处理等困难,环境污染风险高 厨余垃圾终端分类和处理渠道不畅 餐厨垃圾是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垃圾分类的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但由于分拣难度大、投资成本高,厨余垃圾处理项目难以落地,可复制推广的厨余垃圾处理模式尚未形成 同时,厨余垃圾处理后的肥料消耗途径存在障碍,进一步制约了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思路和内容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存在的不足,《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针对长期存在的堵难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点任务和建设方案。 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 《实施方案》率先以《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确定的46个重点城市为突破口,着力推进重点城市分类收运体系建设。要求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然后考虑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等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方面, 《实施方案》合理考虑了大型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要求,在300吨日生活垃圾限额内,分类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在日生活垃圾运输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要求到2023年基本实现一次垃圾“零填埋” 在生活垃圾日运输量小于300吨的地区,不宜建设大规模垃圾焚烧发电,探索小规模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在提高垃圾焚烧能力方面, 对于现有焚烧设施,《实施方案》鼓励在保证排放标准全面稳定的基础上,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设施升级改造,提高设施自动化运行水平 《实施方案》鼓励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垃圾焚烧设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彩色烟羽治理。主要考虑这些区域的垃圾焚烧设施距离居民生活中心较近,相关改造处理可以减少烟气排放的视觉影响。逐步提高居民对垃圾焚烧设施的接受程度。 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全省统筹规划建设粉煤灰处置设施,跨区域重点区域建设粉煤灰共处置设施,探索推进符合条件的粉煤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探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出路。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 填埋设施是生活垃圾处理的必要保障设施,也是焚烧产品无害化处置的最终途径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摸清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垃圾填埋场建设 对于有焚烧能力的地级以上城市和县城,不新建一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将现有填埋场作为应急保障设施,既能促进有条件的城市垃圾焚烧发展,又能保证焚烧最终产品的填埋能力;对于暂时没有能力建设焚烧处理的地区,《实施方案》也明确规定,可以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 针对厨余垃圾处理面临的分类、收集、消耗等具体问题,《实施方案》提出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要求,要求各地在出台垃圾分类规定、明确厨余垃圾处理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但在没有出台垃圾分类规定、没有办法消费厨余垃圾回收产品的地区,可以将厨余垃圾纳入现有焚烧设施进行整体处理,可以促进部分地区厨余垃圾难以妥善处理的现实问题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完善收费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有序稳步推进。对加快完善我国垃圾分类收集和分拣转运体系,全面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现代化,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原标题:“补齐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