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政府 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汉彪接受审查调查|广西一批官员被查处
最近
广西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了一批
官员涉嫌违法
被调查的消息
如下所述
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汉彪接受审查调查
桂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汉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汉彪简历
李汉彪,男,汉族,1971年2月生,广西桂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广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1.07-1993.08广西桂平县金田中学团委书记;
1993.08-1995.07广西桂平县第一中学团委书记;
1995年7月至1999年10月,广西桂平市纪委干部;
1999.10-2001.07广西桂平市纪委案件审查二庭副庭长;
2001.07-2002.10广西桂平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2.10- 2003.01广西桂平市纪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3.01-2006.04广西桂平市纪委委员、常委,桂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2006.04-2006.09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委副书记;
2006.09- 2009.04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委副书记、镇长;
2009.04- 2011.06广西桂平市楠木镇委书记;
2011.06- 2012.09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2.09-广西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荣县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游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玉林市纪委监委对容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李煜的政治意识薄弱,他已经放弃了最初的使命。他长期与黑社会组织主要分子肩并肩、目中无人,为黑社会组织组织平台、提供便利;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宴请,并接受大量高端礼品和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私事;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两个子女的;道德败坏,与他人长期保持性关系;想当官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放贷,获取巨额回报;以案敛财,知法犯法,肆意干预案件审判、执行和工程项目,损害司法公正,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游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以后,他仍然不懂得敬畏和制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审议,榆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煜开除党籍处分;榆林市监察委员会给予他开除公职处分;收取其非法收入;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游莉的主要简历
游莉,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广西博白县人,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8-2011.05在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申诉申诉科科长、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2011.05-2015.08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政治部教育培训科科长、政治部副主任、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公诉二科科长、行政财务装备科科长;
2015.08—2016.02任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6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原金城江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魏因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对金城江区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魏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滥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金城江区残联原主席期间,超越职权、缺乏监督,导致“阳光助残扶贫基地”补助资金流失,涉嫌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利益,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魏,背离了自己最初的使命,是一个贪便宜、权钱交易的官员,在党的十八大后并没有收敛或停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城江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研究,报区委批准,免去魏的党内职务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陈接受调查
据梧州市纪委消息,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梧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梧州市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的主要简历
陈,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广西藤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11-2013.04广西梧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3.04-2014.10广西赣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4.10-2016.04广西沧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6.04-2016.05广西沧州市常州区委常委、沧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2016.05-2016.08广西沧州市常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6.08-2019.03常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2019.03-2020.03广西沧州市常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2020.03-广西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榆林市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
1.兴业县人防办违规发放福利。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兴业县人防办原主任卢光怀空与原副主任倪延安协商同意将单位资金违规用于购买土特产品作为员工福利。2018年6月,兴业县委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卢光怀等人未能按要求整改问题。2020年7月,倪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8月,卢光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录受到严惩。
2.陆川县温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谢瑞明非法收受管理客户及下属工作人员的礼品。2017年至2019年,陆川县温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谢瑞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客户的礼品、购物卡。2019年5月至6月,谢瑞明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员工礼品。2020年3月,谢瑞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