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凶宅 律师 别走 我买到凶宅了……该怎么办
夫妻俩花多年积蓄买的房,竟是“凶宅”。最近这件事上了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2019年11月底,朱夫妇通过中介以131万元的市场价格从王处购买了一套房,但没想到事后才知道是“杀人屋”还是“三手房”。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房屋仍属于朱某夫妇,王某返还其中30万元房款,中介退还中介费。
最近,
市民小李也遇到类似的烦恼,他该怎么办?听律师来支招~应朝阳,上海君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嘉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公司与业务专业研究会会员。CCTV-12《法律讲堂》《律师来了》主讲人,FM100.3《神奇在线》客座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对于购房者来说,如何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凶宅”注意以下几点此外,
找一个靠谱的中介也非常重要!与购房者相比,中介对房屋信息的掌握更加全面。因此,在买房时,你应该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中介。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中介机构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