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 “教科书式耍赖”的连续剧该结束了
唐山“教科书式耍赖”案又有了新进展。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肇事方黄淑芬起诉原告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网络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显示,岳屾山转发他人涉案视频及所发表言论未侵犯黄淑芬的名誉权。今年6月,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一审曾宣判黄淑芬败诉。 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的交通事故中,黄淑芬因拒不支付法院判给的赔偿金被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被司法拘留15天;2017年12月,他因涉嫌交通事故被捕;到2018年6月,黄淑芬因交通事故被判处8个月监禁。人们原本以为这种“教科书作弊”的案件从此告一段落。但此事后来又陷入波折。先是,2018年8月,河北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对黄淑芬、刘明月财产分割案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赵勇主张涉案房产的诉讼请求,判决黄淑芬对涉案财产确有出资,但房产不归黄淑芬个人所有。这客观上让黄淑芬拒绝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有了“借口”。2019年6月,刑满释放后的黄淑芬以被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原告代理律师告上法庭。 二审仍然裁定黄淑芬败诉,这是案件的新节点。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对黄淑芬“出轨”的打击。然而,这种在“支线剧情”中的胜利仍然难以安慰“主线”案件中的受害者家属。截至目前,黄淑芬仍欠赔偿款近75万元,未履行。客观地说,起诉原告代理律师侵权,是黄淑芬的法定权利,但结合其在长达数年“拖延战”中的种种表现来看,这种迂回拖延的做法,明显也是“耍赖”的套路之一。现在,套路宣告失败,面对黄淑芬仍未履行的赔偿,司法也应该乘胜追击。 例如,需要紧急调查的问题包括:黄淑芬是否存在隐瞒或转移财产的事实?她还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吗?经过几年的案件,继续依靠原告提起诉讼将变得越来越困难。相关执行法院和公安机关能否主动立案侦查?从事发后的两年内,黄淑芬一面拒不执行赔偿,一面还房贷、买车来看,如果最初的强制执行效率更高一些,或也不至于出现如今被钻空子的情形。另外,黄淑芬若继续拒不执行赔偿义务,法院是否可以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比如判决拒执罪? 总之,司法机关应该穷尽一切活动空帮助受害者家属获得应有的赔偿。截至目前,“教科书作弊”案不仅挑战了受害者家属的权益,也挑战了司法权威。如果继续这样拖延下去,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还会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在强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今天,对待黄某这样顽固的“耍赖”者,相关的制度设计和司法执行,应该预示最坏的情形,彻底压缩其钻空子的空间。 无论如何,“教科书式耍赖”这部连续剧是该结束了。公众已经“审丑疲劳”,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公信,更经不起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