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不雅视频 南宁一女子在南湖公园拍不雅照 画面极为露骨 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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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一组图片:
熟知
女人的下半身是裸露的
在南宁街头和公园拍照
第一张照片是清晨在南宁市民族大道航阳国际附近的人行天桥上拍摄的。图中,女子下半身赤裸,背对着镜头。根据推文,没有明确的拍摄和发布时间。今年11月27日发布的第二张和第三张照片是在南宁南湖公园拍摄的。
这三张照片,从女子的姿势来看,应该是同一个人。这些低俗图片在网上传播后,也引起了大众的讨论。
南宁市民李女士说,她觉得自己用这种“无下限”的方式赢得了眼球。最后,她只伤害了自己。“这样会被贴上低俗、少女的标签,还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和保护自己的名誉。”
南宁市民吴先生说,这不仅影响到自己,也影响到南宁的城市形象。“太不可思议了。如果这张照片被她的亲戚、朋友或家人看到,他们会有什么感受?”
在公共场合拍不雅照片的行为
从道德或法律的角度来看
他们都“越过了边界”
2019年12月31日,一名摄影师在南宁凤岭儿童公园的娱乐设施内拍摄了一名女子的不雅照片,并发布到朋友圈。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依法将他们拘留。
2020年11月3日,曾在故宫拍摄人体照片的摄影师王,因销售淫秽物品牟利,被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心理学家:行为不可取
律师:该行为涉嫌违法
心理学家说,从内因来说,摄影师可能有很强的虚荣心,喜欢被别人欣赏和欣赏,有很强的表达欲望。从外部因素来看,网络上有这样的男性群体,他们在这方面有好奇心,导致了这些不雅图片的传播。
“还有一种可能,因为利益。现在网上很多女生都想出名,没有别的办法。这样,如果他们出名了,他们会现场带货,有人会奖励他们。”
《法治前线》志愿律师秦大辉表示,在公共场合拍摄不雅照片违反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涉嫌违法。
“故意在公共场所暴露身体,情节恶劣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律师秦大辉也表示,如果这次事件涉及到一个幕后操作的团队,在网上传播这些不雅图片,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达到一定点击量,或者注册会员数达到200人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南宁图形编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