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 关于小产权房 你知多少
你对小产权房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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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实践中的一个既定名称。小产权房由于不受法律保护,可能面临法律效力、政策、产权转移、监管缺失四大风险。
1.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实际上是“乡镇产权”和“集体产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白了,“小产权房”就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出售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农民自己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予登记发证。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是三无产品:
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视为无效。
购房合同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谓的房产证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
二、“小产权房”怎么了?
1.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视为无效。但它也区分了不同的情况:
家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农村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有效;
对于把房子卖给家乡以外的人,如果获得相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合同可以视为有效;
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未实际履行或购房人未实际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合同无效。
2.财产转移
一套“小产权房”无法获得正式的房产证,因此不构成真正的合法产权。也就是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小产权房不能转让或出售给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方,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在购买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对该产权房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部分项目可能会被叫停甚至强制拆除。买房人会面临拿不到房子,又不能及时主张房款的尴尬局面。在买房后被国家征地拆迁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国家承认的合法产权,且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无法获得产权拆迁补偿,作为实际使用人的拆迁补偿相对于产权补偿来说很少。
4.缺乏监督
没有明确规定限制农村产权房的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的监管缺位,对购房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开发商没有资质,难以保证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买“小产权房”风险很大。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农民向城镇居民买卖房屋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明等合法手续,不建议购买。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