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号传销大案 涉案23亿会员近6万人 广西特大传销案20名骨干全部获刑
2019年11月27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06”特大网络传销案,赵永辉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涉案财物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前“汽车”
传销“金字塔”顶端操控的分红骗局购买上述道具产品后,平台会员获得的分红不是现金,而是平台虚拟货币。会员要想提取红利,必须持续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加入消费虚拟货币后才能提取现金。赵永辉等人对提现条件设置了很多限制,比如时间、金额等。会员只能提取少量现金,大部分投资资金转入赵永辉、刘敬东、王巧燕等高级人员的相关银行账户。据统计,直至案发前,赵永辉利用其名下和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收取会员费和会员购买股份、股权和基金等传销资金共10.8亿余元人民币。王巧燕则利用其在公司的权限安排他人将收取来的下线会员费打到其名下和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总数约1.35亿余元。刘敬东利用其名下和其实际控制他人银行账户收取下线会员交纳的会员费和购买股票、基金等资金共计2.3亿元人民币。处于传销金字塔顶端的赵永辉、王巧燕,利用收到的传销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和车辆,包括别墅、豪车等。据报道,刘敬东被捕当天,他戴着劳力士手表、蓝宝石项链、蓝色宝石戒指、钻石戒指、红宝石耳环等珠宝,全身镶满宝石,令人震惊。句子场景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永辉等20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以搭建的网络平台会员管理系统为依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刑律,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永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被告人王巧燕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万元;被告人李万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至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