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派 刘兆佳:建制派不等于爱国者 部分建制人士没有家国情怀
原创 刘兆佳 底线思维
8月10日上午,包括“易传媒”创始人在内的7人因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被捕;当晚,“港独组织”前成员周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煽动分裂”罪,被警方带走。
自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刊宪生效以来,已有多名人士因涉嫌违反该法遭警方逮捕。然而至今,仍有部分舆论将这些人的乱港言行视作行使港人的表达和集会自由,以“人权”为由反对警方执法。观察者网曾就外界的一些相关尖锐质疑,视频连线前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本文为采访下篇,探讨港人的政治心态。【采访、整理/观察者网李伟】观察者网:在采访之前拜读了您的《香港人的政治心态》一书,这书集合了您上世纪末的部分论文研究。您在书里提到一句,“港人对西方文化的接受流于表面”。我有一疑问,怎么理解“流于表面”这表述?刘兆佳:香港人和内地人最大的区别是,他们认为自己接受了西方文化,吸收了很多西方文化的精华,比内地和中国文化都要先进。所以,香港人并不以殖民统治为耻,相反以此为荣,自觉优于大陆同胞。 根据我自己对香港人的文化研究,其实香港人的内心还是蕴藏着很多传统文化特征的。也就是说,西方文化在香港仅是表面上的,在平时的交际仪态上看得比较明显,但是到了深层次,对西方文化背后那一套深层次的文化和价值观,特别是再深层次的文化宗教观诞生的历史背景,香港人未必能很清楚。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是民主,一个是法治。
香港人觉得香港是法治社会,但是与此同时香港人的法治观真的跟西方那一套是有分别的。香港人之所以接受香港法治,只是觉得法治是有用的,是从实用的角度去看的。至于法治背后所隐藏着的人权观、宗教观和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不是很清楚的。控方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一些程序性错误,法官为什么要释放嫌疑人?有时很明显,那个人犯了大罪。为什么法官玩其他因素,让他掉以轻心?香港人不了解这些背后的文化和宗教因素。因此,很多时候,他不接受香港法官按照西方法律程序作出的审判结果。 此外,港人看法治,是看结果是否符合他的道德观,而他的道德观很中国化。如果有些案件,法庭的判决结果不符合他的中国道德观,便会质疑。比如以前都说杀人偿命,为什么有些人不用偿命?因为很多原因,其中可能涉及人权考虑和检控或司法程序出错。而不少香港人不把人权看作至高无上的事,不信天赋人权;很多人认为,人权就是社会为了奖励某些人而给他的特别权利,有些人对社会贡献大点,他就应该多点人权。这远不是西方所说的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等观念。再谈民主的概念。事实上,香港的民主也很实际。如果单看民主本身的价值,民主本身是否有潜力、独特和本质的特质,是很多香港人不了解或不太重视的。民主制度主要看是否有用。民主会不会带来其他好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繁荣稳定等等。如果你带不到这些,香港人是不会要的,在任何情况下都留不住。 香港人表面上,特别是在生活方式和表面行为上,好像很西化,但实际上很多香港人的价值观都是很传统中国人的,很多时候是用中国传统价值观去理解或者界定要不要接受西方带来的东西。过去一年,我们可以看到香港发生了很多动乱,发生了很多严重违反核心价值观的事件,但很少有人出来谴责。包括我的一些法律界朋友,都没有捍卫香港的法治。对于违法乱纪的人,只要政治立场和自己差不多,就会轻言放弃,甚至鼓励。很多侵犯人权的事情,比如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很多人都不会说出来。对于不认同自己的人,他们不宽容,甚至视自己为敌人。香港马鞍山,李伯因谴责黑衣蒙面人破坏港铁设施,被纵火焚烧去年发生的事情正好印证了“香港人对西方文化的接受是肤浅的”这一判断。当出现一些重大政治纠纷时,似乎所有西方价值观都无法帮助香港恢复秩序,保护个人财富、生命和财产。观察者网:有观点认为,香港部分建制派之所以支持中央,是因为内地经济让利,他们成为其间的利益既得者,而非他们拥有真正的家国情怀。您怎么看这种说法?刘兆佳:香港有两个词需要澄清,一个是“爱国者”,一个是“建制派”。以前和现在很多人都把这两个字混在一起,以为爱国者治港就相当于建校治港。过去特区政府说爱国者治港,但现在很少人说爱国者,而是建制派,好像建制派等于爱国者。绝对不是这样。 建制派里有部分人没有家国情怀,这是真的。他们愿意跟中国共产党合作,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一国两制”政策,不会提出另外一套将香港视为“独立政治实体”的政策。他们也不会做任何事情冲击或损害国家和中央的利益,他们愿意接受在中国宪法和基本法所共同构成的宪制秩序下活动。但他们很多背后的动机不是因为他热爱国家、热爱民族或者对中国人有相当的好感,部分人是没有的。他认为他所看到的香港利益、他所看到的他自己的利益,需要让他做好这些事情。不能排除一些创始派别认同反对派的主张,甚至对共产党有抵触情绪。只从现实和利益的角度,他觉得需要和共产党保持合作。这些人不会勇敢地与外部势力或当地敌对势力作战,因为他们在国外有很多利益,可能在国外有生意,可能拿外国护照等等。因此,当中国与美国和西方斗争时,他们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 建制势力当中有一部分爱国者,真正的爱国者也有相当多的国家、民族感情。虽然他们不是共产主义者,但是认同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和角色,关怀中华民族的福祉,愿意在中国跟西方势力斗争时站在中国这边。所以我说当权派和爱国者不一样。今天,爱国者无法支撑香港的整体政局,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群众基础、社会支持基础和话语权来肩负爱国者治港的重任,所以他们仍然要依靠当权派和中央政府。 也因此到了牵涉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时候,当国家安全真真正正受到严重威胁时候,我一向认为中央一定要自己出手,不能完全依靠香港去做好维护国家利益、政权利益的工作。观察者网:不是组织系统中的每个人都与特区政府团结一致,但香港实行“行政主导”制度,行政长官对立法会“无依无靠”,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这是一个问题。从区议会选举的势头来看,反对派很可能在立法会选举中占据更多席位。如果增加他们的议席,将来行政长官的施政会否受到更多限制?如何应对反对派“体制内夺权”的企图?刘兆佳:现在反对派的活动空间减少,就算让他们单方面得到多少议席,他们也会受到很多限制。第一,立法会的议事规则在过去一两年修改了很多,令反对派很难继续在立法会“拉布”。图为反对派在立法会的混乱
第二,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包括想参选立法会或已成为立法会议员的任何人,如果可以证明其没有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拥护香港基本法,他就失去了参选和做议员的资格。第三,任何人做了违反香港国安法所列四项罪行的事,都是犯法的,不能继续当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内,如果你在议案辩论中的其他行为被特区政府或中央政府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特别是企图颠覆国家政权,那么立法会便不能保护你。 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之前,立法会议员有权力和特权,在立法会上说任何事情都不受法律追究;但立法会的权力和特权只是香港法律之一,如今如果基本法和国安法有抵触,也是国安法先行。在国安法施行之后,如果你在立法会宣扬要“打倒共产党,推翻中共政权”,你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当然,如果立法会大多数人都反对,他们可以做很多其他事情来阻碍特区政府的施政。但是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立法会真的在反对派的控制之下,他们仍然可以瘫痪特区的行政,而不会做任何违反国家安全法的事情。你能猜到届时中央政府是否会坐视不理吗? 国安法其实也可以在一些情况下出手的,国安法要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实施,要保持香港繁荣稳定,要压缩外部和内部的敌对势力。面对这些情况,除了国安法外,中央肯定有很多权力可以运用,只是反对派也不清楚会有哪些招数而已。我不认为反对党能赢得立法会半数以上的席位;即使他们能得到它,他们的活动空也少得多。如果我们要坚持对抗,瘫痪特区政府的施政,我相信他们也会自杀,中央不会坐视不理。原标题:《刘兆佳:建制派不等于爱国者,部分建制人士没有家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