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新闻 龙海一村官贪污47万元获刑
泰海网12月9日讯近日,《先驱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龙海市福贡镇原夏星村委会原主任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据了解,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期间,被告人林利用担任陇海市福贡镇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与其他人一起虚报费用,骗取公款共计103.2592万元,分得47万元。
被告人林于2020年4月2日主动投案,并于2020年4月23日动员、陪同在逃人员郭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林将赃款47万元返还龙海市监察委员会,并在庭审中向龙海市人民法院先行支付罚金10万元。
龙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案发后,林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他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做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