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制 民国实行保甲制 那“保长”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在中国基层制度的研究中,有一句话叫“皇权不低于县”,意思是朝廷只去县一级,知县是朝廷的命官,然后乡绅领导自治。保甲制度是古代社会常见的乡村治理方式,以户为单位,实行连坐,从而实现对个人的有效控制。王安石著名的变法实行护甲、兵民一体、农闲时训练、战时入伍的制度,有利于控制百姓,减少军费开支。民国成立初期,护甲制度并未实施。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合围”红军时,为了更好地控制当地民众,开始在鄂豫皖大规模推行护甲制度;后来,国民党中央下令全国实行保甲制度。
国民党对工农红军进行军事“围剿”时,蒋介石作为军委主席监督江西,认为“剿”共产党无效的原因之一是人民不拥护政府。于是,在“剿匪总指挥部”党委成立了地方防卫厅,研究保甲制度,起草法律法规,先在江西试行。1931年6月,蒋介石划定包括江西修水在内的43个县,并划出鲁街坊等原有自治组织全部。次年,蒋介石和鄂豫皖“剿匪”指挥部总司令颁布了《剿匪年县嘉宝户口编查条例》。
护甲系统的基本形式是十进制。此后,针对各地不同的地理、交通、经济条件,在实施“新县制”时采取了灵活的做法,规定“A的设立以十户为原则,不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保险的设立以十户为原则,不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村庄的划分以十保为原则。设立了一个办公室,有一名副常宝和一名民政、安全、经济和文化干事。常宝还是全国民兵队长,保国民学校校长。和乡长一样,也是行政、军事、文学“三位一体”。常宝通常由当地地主、土豪和顽固的人服务。国民党非常重视常这个候选人,千方百计通过常牢牢控制人民,“使每一个常也能当政治警察”。
什么是共同保险
护甲制度的本质是通过共同保险的方法,把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大笼子。共同保证是户与户之间的共同保证,有共同保证和相互保证;连坐都意味着一家有“罪”,九家养发,不养发,十家共同犯坐罪。国民政府内务部专门发布了一项坐在一起的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如下:坐在一起的结发出时,由户主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在正平衡县和次平衡区。如果家家户户发现另一户是“土匪”、“土匪”、“土匪”等。,他们应该立即报告。如果他们不举报,将被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一位长期从事编账工作的内政部官员谈到为什么采用联合保险方式。他说:过去,政府用悬赏金来奖励检察官,但悬赏金的价格往往无法弥补“土匪”报复所遭受的损失。共同保险坐法实施后,起到了约束百姓的作用,使他们“惧法不惧匪”。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修改了上述《川黔县整理方案》中的赠送做法,改为坐在一起不打结。也就是说,每家每户都不用签字、做声明,但万一A区的居民对“土匪”或“土匪”比较熟悉,一旦司法机关发现,就会立即处罚。在法律的解释中,出现上述变化的原因如下:由于穷官的差别,同一公司的住户往往不愿意保证保险并作出声明;而愿意加入共同担保的家庭总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一个家庭有任何违法行为,加入联合的人将拒绝举报。“所以,不如让每一户有A的家庭都分担加入连带保证的责任,而不是再有一个连带,应该只在每户的门牌号里说明”。
常宝的官方地位有多大
常宝是村长,一个保险一百户左右,只能叫服务,不能叫官员。以前的家庭不是三口之家,而是一个大家庭几十口人。过去人口没有现在多,地广人稀,交通不发达,常宝管辖范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