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式接吻 爱情是集体意识的一部分 接吻则很可能是体验集体意识的方式
【编者按】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语言人类学教授马塞尔·达内西将西方神话、文学和影视作品中的爱情故事联系起来,讲述了禁忌、渴望和悲剧的爱情,并引用了历史上许多理论家的解释。“爱是集体意识的一部分,接吻很可能是体验集体意识的方式”出自社会学创始人之一涂尔干。以下是《接吻史》的授权摘录。爱情神话许多吻是以神话或哲学思想命名的。例如,没有身体关系的恋人在脸颊上的吻被称为柏拉图式的吻。这个名字有些奇妙,因为它不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来的,而且讽刺的是,柏拉图居然把性欲作为精神爱情的基础。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家玛西里奥·菲奇诺将“柏拉图式的爱情”描述为“一种使人准备好接受上帝之爱的爱情”。颈上的吻也被称为“吸血鬼式的吻”,是一种热情且肉欲的吻咬。它可能是和神话关系最密切的一种吻,吸血鬼的神话早已在通俗故事中根深蒂固。
电影《暮光之城》剧照
几年前,《时尚》杂志报道吸血鬼式的吻被女性票选为最带情色意味的吻,但并没有解释其中的原因,这很明显和德古拉的传奇有关。据我们所知,是布莱姆·斯托克1897年以德古拉为名的小说,让这个传奇进入了现代世界。德古拉的形象与他所处的时代——浪漫后期完美配合,挑战权威,散发热情及性的力量,同时复苏了如同神话般对不朽的探寻。即便没有确实的证据,人们也可能从古代开始就相信吸血鬼的存在。但要等到18世纪的东欧,吸血鬼的议题才浮上台面,因为当时的人们相信那是种真实的生理状态。许多人认为吸血鬼夜晚时会被强烈的性欲唤醒,并在他们黑暗的斗篷下得到满足。让吸血鬼真正死亡的唯一方式是用木桩刺穿他的心脏。斯托克的灵感便是来自上述的传说,但奇怪的是,他笔下的吸血鬼在白天出没,而且没有穿着斗篷。斗篷是在1931年由贝拉·路高西主演、改编自1927年舞台剧的电影《德古拉》之后才加入吸血鬼的神话中。1943年,由小朗·钱尼主演的《德古拉之子》进一步把“阳光能杀死吸血鬼”的想法加进了神话。在20世纪,流行小说逐渐把德古拉变成一位温文、俊俏、有魅力、危险又相当迷人的贵族。他在女性脖子上的吻带有性的意味,《时尚》杂志的调查结果如此暗示着。德古拉是否就像传说中的情圣唐璜一样,是人们无意识地将虚构人物理想化的结果?吸血鬼至少在前几个世纪都被女性视为对自身有危险、必须敬而远之、唯恐变成对性爱贪得无厌的生物,如何能成为一位充满性魅力的秘密情人?琳达·松塔格这么认为:性欲、恐惧、血腥、死亡的强力结合,将各种认知送入潜意识,亲吻、撕咬的动作都是性的。晚上,他来到正在做梦的无辜女孩身边,引诱她们,让她们流血,于是女孩们变成了性欲很高的暴力生物。白天依旧清纯无精打采,到了晚上就会变成好色的妖妇,需要情色的亲吻来维持生命。德古拉是打破禁忌的象征,他挑战权威和道德上的束缚。歌德和柯勒律治等诗人注意到这样的象征,把吸血鬼的神话做进一步的发挥,分别在1797年和1800年创作了《科林斯的新娘》和《克里斯特贝尔》,女吸血鬼在小说史上初次登场。这些作家拓展了叙事,赋予女性公开表达情欲的权利,同时发掘吻的出现所带来的女性解放的次文本。在1872年,雪利登·拉·芬努在他的小说《卡米拉》中创造了首位女同性恋吸血鬼。这部小说成为几部电影的灵感来源,罗杰·瓦迪姆1962年的《血与玫瑰》就是其中之一。不管相信吸血鬼存在的象征意义为何,这种思维无疑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也为今天的人们带来不少饶富兴味的故事。比如《暮光之城》系列电影或者《吸血鬼猎人巴菲》《真爱如血》等电视剧,都代表了大众文化的全新潮流,带有迎合女性需求的暗示。正如格雷戈里·李斯所写,吸血鬼信仰完美地描绘了我们在人际关系中寻求的东西:就此看来,我们都是“真实的吸血鬼”。我们必须随时找寻能量,以及生命和希望的泉源。为了活着,我们必须创造关系,与愿意给予或接受的人产生关系。而就像吸血鬼一样,太阳一升起,我们会随即化成灰烬。就像吸血鬼一样,如果没有生命中的必需品,我们就会腐烂脱皮,鼻子开始松脱,溢满腐败的气体而肿胀,最后成为自己血滩上的一具浮尸。吸血鬼的神话也与月亮和狼人的象征息息相关。吸血鬼的故事可以追溯到更古老的神话传说。在希腊神话中,邪恶的统治者吕卡翁试图杀死宙斯,但他失败了。宙斯把他变成了狼人,从此狼人出现在很多故事里。在其他故事中,人们通过穿狼皮、喝狼脚印的水或在身上涂“魔法药膏”而变成狼人。另外,他们可能会被别人的魔法变成狼人。在大多数故事中,狼人想吃人,而不仅仅是亲吻他们的脖子。这类故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小红小红帽》。在原版中,小女孩没能逃脱大灰狼的攻击。当然,在后来的“修订版”中,她安然无恙。故事中,被狼人威胁的人用了好几种方式恢复人形,包括呼唤狼人的真名、敲三次他的额头、摆出十字架等。肉体和精神间的途径浪漫之吻自出现以来就象征着精神与肉体之间的方式。这一主题在中世纪宫廷爱情故事中随处可见。这些爱情故事成为第一个真实的例子,可以代表正在兴起和成长的通俗文学——一种描写普通人的爱情和失恋,把爱情当作理想的文学。这些作品中的吻别意味深长,让男女主人公“从此幸福生活”。无论现实与否,这个理想都成为后续浪漫叙事的副文本,让男女成为大众想象中的王子公主。19世纪,格林兄弟写的童话《玫瑰公主》中,王子的吻唤醒了整个王国,男女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生动的“王子亲吻睡美人”的故事来源于宫廷爱情叙事。故事中的女主角被大自然惊呆了,以至于王子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看。他弯下腰吻了她一下。这时,她睁开眼睛,对着王子微笑。他们手牵手走着,整个世界又开始转动。这种叙事最具代表性和最著名的版本是《睡美人》的故事。《睡美人》的故事可能脱胎自北欧神话中的《沃尔松格传》,里面的布伦希尔德或许是睡美人在神话中的原型,她被塑造成一位强壮而任性的女武神。布伦希尔德在刺伤手指后陷入长眠的诅咒,她的父亲将她置于火圈之中。一位屠龙英雄西格德把沾满龙血的双手放到自己的口中,唤醒了布伦希尔德,他为她戴上了戒指。但后来西格德抛弃了她,娶了其他人。身为一位刚毅如铁的女性,布伦希尔德决定报复背信的西格德,便将他杀害。但在他的葬礼上,布伦希尔德才发觉西格德的死并没有削减自己对他的爱,于是投入燃烧他遗体的柴堆中,希望能在死后与他重聚。卡通睡美人
在中亚苏美尔人的版本莉莉斯传说中,吻扮演了不同但却类似的角色——它导致了死亡。在苏美尔人的眼中,莉莉斯不只是生育和动物的女神,也是位女巫般的人物。故事从莉莉斯唾弃一位执拗的王子的求爱开始——那位王子企图杀害莉莉斯身边所有的动物,好让她全心全意地献身于他一人。但他的行为反而让莉莉斯为死去的动物哭泣,并和幸存下来的动物结为好友。为了激怒那位王子,她和一条蛇性交,产下了有六只手臂和一条蛇尾巴的孩子。这个“小孩”随后日日夜夜与王子战斗,双方都未能从这场恶斗中获胜。于是莉莉斯不断与蛇性交,生下216个混种的后代。王子仓皇逃离,誓言报复。受惊的莉莉斯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鸟,让人和动物坐在自己的背上,离开了原来的土地。他们来到一个干旱的地方,人们建造了一座莉莉斯的雕像来表达他们对她的尊重。他们还建造了丰富的果园,用石头建造了许多塔和建筑,变得越来越富有。他们发财的故事很快就传开了,王子也听到了。他派使者去找出统治这片土地的神秘女人是谁。然后王子派了一支军队去征服那里的人民。莉莉斯的半人半蛇的孩子与军队作战,摧毁了整个军队。王子发现统治者是莉莉斯后,就化装成女人去了她的寺庙。莉莉斯看穿了王子的伪装,招募了36名壮士保护她,并下令屠杀36只野兽,意图为王子举办一场落入她的陷阱的盛宴。世界各地的人都来了,王子又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女人,果然来了。莉莉斯以贵宾的身份欢迎他,并要求他嫁给她派来的36个壮汉中的一个,否则他将被处死。王子意识到他被设计了。他怒不可遏,撕下伪装喊道:“你为什么要我嫁给这个人?”她回答:“因为你永远不能嫁给我。”王子随后歇斯底里地表达了他的爱,宣称如果她不同意她的请求,她将割喉自杀。厌倦了这场比赛的莉莉斯有点为王子感到难过,他说:“我保证给你一个吻。”绝望的王子接受了这个吻。他欣喜若狂,当场死亡。这个吻的意义和两人接吻的方式在故事中没有言明。即便没有上述的细节,这个吻显然和黑寡妇蜘蛛的吻一样,是致命的,而非真爱之吻。有许多间接的轶事证据证明宫廷爱情传统将女性从基于宗教的求爱规范中解放出来。公元1228年,苏格兰女性首次获得了求婚权,欧洲其他地区的女性也逐渐获得了这一法定权利。19世纪初,自由恋爱取代了别人的求爱,成为大多数社会阶层结婚的首要条件。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年轻的女士感兴趣,他可以直接和她说话,即使人们仍然认为他们在一定时间后进行双重进入更合适。一方面,接吻改变了社会秩序,使人们在新秩序中尊重爱情。浪漫的亲吻也带来了现代西方世界的性革命。这场革命的影响无处不在,以至于电视节目和电影可以公开谈论女性的性欲,而不必刻意隐藏。另一方面,接吻也改变了女性的爱情,让它不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改变了世界。与吻有关或源于吻的仪式是浪漫的爱情和性欲的结合,既表现了精神上的欲望,也表现了性欲。弗洛伊德将爱情中的感官行为与人的生命本能联系起来,并以希腊爱神厄洛斯命名。荣格认为欲望与一个原型有关,他称之为阿尼玛,具有女性特征,与原型逻各斯相反,原型逻各斯是男性和理性的。荣格阐述了作为女性原型的色情概念如下:女性的心理奠基于Eros的原型,它是至高无上的束缚者或松绑者,而从古至今统御男人的原型则是Logos。Eros的概念用现代的词汇来讲就是“心理关系性”,Logos则是“客观利益”。阿加波的意思是“上帝的爱”。接吻起源于宫廷爱情传统,并被前面提到的“新骑士法典”所巩固,该法典允许爱情和上帝的爱相结合。浪漫的吻根植于一种“结合的需要”,包括男人和女人的结合,精神和身体的结合。浪漫之吻也解开了中世纪世界逻各斯所制造的枷锁,让爱情成为一种隐私,成为年轻情侣之间的事,不需要社会的认可。Freehof曾经说过:“即使在公共场合,亲吻和拥抱仍然是个人行为,所以它们与公共领域无关。”接吻还能让性更亲密、更有意义,并赋予它精神上的意义。电影《烈火情人》剧照
在今天,吻已经成为一种“符码”,如同迷信般被人们崇敬着,这可以说是“接吻世界纪录”存在的原因。例如在2001年12月5日的纽约市,露易莎·阿尔莫多瓦和瑞奇·兰利连续接吻30小时59分27秒,是有记录以来时间最长的吻之一。直到2007年9月1日的波斯尼亚,有6980对情侣同时接吻10秒钟,创下了另一项纪录,但这道锋芒很快便黯然失色。2009年的情人节当天,有39987人在新墨西哥州集合,随着Besame Mucho即《深深吻我》的旋律接吻10秒钟,这首经典情歌不断诉说着吻的力量。截至今天,时间最长的吻发生在2010年9月,美国学生马特·戴利和鲍比·坎希罗连续接吻33小时,希望借此提升大众对同性恋权利的意识。值得一提的是,脸书上有个专门记录法式接吻纪录的网页,每隔几个月,法国的幸福学院就会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举办法式接吻竞赛,并把结果记录在脸书专页上。此外在数十年前,英国开始把每年的7月6日定为“国家接吻日”。今天这个节日已被联合国采纳,并升格为“国际接吻日”。将亲吻和自由恋爱联系在一起的讨论过程带来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爱情?”我们通过神话赋予它各种化身——厄洛斯、阿加波、普赛克、丘比特等。,但它似乎拒绝所有逻辑定义。因此,爱情首先出现在诗歌中,而不是以其他风格表达。埃米尔·涂尔干提出了一个结论:感性的东西只能由头脑中的神话人物来理解,它们是人类“集体意识”的表达,让我们结合起来:集体意识是精神生活最高层次的形式,因为它是意识中的意识。它是不属于且超越任何个人及地区的偶然事件,因此能看见事物的本质和永恒不变的一面,并使其具体化,成为能够传达的概念......集体意识本身就能为头脑装配一些模型,这些模型能够套用在一切事物上,让人类能够想到它们。爱是集体意识的一部分,接吻很可能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体验集体意识的方式。乔治.巴塔耶在1957年接受了这种可能性,认为性欲和爱情之间存在着鸿沟,而吻填补了这一鸿沟。1901年尼拉普和哈维共同撰写的《接吻史》首次发现,接吻可能是一种表达深层情感的方式。很明显,吻能告诉我们的远远超越显而易见的表象。它最初是种颠覆行为,受到宗教权威的谴责,柯申鲍姆解释了其中的原因:“害怕接吻会导致其他肉体上的罪行是很合理的。”但没人能阻止它四处蔓延。1499年,荷兰的人文主义哲学家伊拉斯谟在他到英国各地旅游的回程路上写道:“吻是一种无法遏止的‘时尚’。”这位大哲学家明显在旅途中体会了吻的甜美,提笔写下:“你一旦尝过那些吻有多香多甜,就一定会想当一个旅行者,不是像梭伦一样只去10年,而应是一辈子。”《吻的历史》,马塞尔·达内西/着 陈湘阳/译,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