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大化 房屋买卖引矛盾 “空中调解”化纠纷
0一个“空中化解”自诉对接以来,明水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解决了诉前矛盾纠纷。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有效衔接。实行分流立案,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
今年5月初,明水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明水县人民法院立案。2016年与刘、于2018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和于只支付了部分房款。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没有及时支付未付的房款。现在由于疫情,沟通不畅,矛盾激化。在多次要求支付尾款的情况下,他们向明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出上诉。立案人员审查起诉材料后认为,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征得其同意后,工作人员将案件移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受理案件后,上诉法官听取了几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意见,与调解员交换了意见,共同讨论了调解方案。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宜召集多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根据调解方案,通过电话沟通启动了多轮线上“背靠背”调解。最终,案件当事人实现了“云和解”: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公司返还了某个人和某个人已经支付的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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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调解对接自2017年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明水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发挥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的作用,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始终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快捷高效地化解了潜在矛盾,竭尽全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原标题:“房屋买卖引发矛盾”空调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