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房屋出租 东田房东们 这份关于出租房的管理规定 请务必查阅
东田人民主流媒体《田蜜事业》
新法规
为规范住宅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2019年底,泉州多部门联合发布《泉州市住宅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严格消防安全责任
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住宅房屋出租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住宅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依法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出租人负责住宅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提前告知、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住宅出租房屋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承租人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使用租赁房屋及其消防设施;发现的火灾隐患应自行消除或通知出租人消除。10人以上的出租屋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检查、月度消防检查、定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安全管理职责。
严格的安全疏散条件
严禁租用不符合安全疏散条件的场所。只有一个疏散楼梯的住宅出租屋,应因地制宜在二层以上楼层设置缓降装置或逃生梯等辅助应急逃生设施,或借用相邻建筑设置第二安全出口。30人以上的住宅出租屋,建筑面积> 200m2或楼层> 5层的,应设置两个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住100人以上的,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所有卧室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使用开放式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应保持畅通。
电动自行车的严格管理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非法充电。按要求设置电动汽车统一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区“硬隔离”,并采用实心墙等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充电场所的配电线路和电气装置应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应安装充电后自动切断电源的插座和装置,并配备灭火器或简易喷雾、干粉球等简易自动灭火装置。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家庭。出租人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督促寄存人、充电器立即搬走。
严格配置消防设施
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配备和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住宅出租屋按ABC干粉类标准配备灭火器,每户不少于1个,放置在明显易得的地方。每层公共走道设置2个灭火器,走道和疏散楼梯间设置应急照明。10人以上出租屋公共走道及每个房间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探测报警器。在30人以上出租屋的生活给水管道上安装DN20消防水带卷盘,保证有水流到达房间的任何部位。100人以上的出租屋,每个客厅和公共走道都要配备简易喷淋装置。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严禁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私自接电线,严禁非法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移动插座。住宅出租屋应配备断路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使用合格的电气产品,不得用铜线或铁丝代替保险丝。电气线路的规格应满足电气设备的负荷要求,电线电缆应采用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绝缘阻燃聚氯乙烯电气套管进行保护。电线和电器应定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安全使用。
严格的布局和室内装饰
住宅出租屋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或者木结构。严禁存在“三合一”隐患,严禁设置在地下建筑或易燃可燃彩钢板内,严禁使用“三合一”和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或装饰,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物原有结构并非法出租。内隔墙和公共走道两侧的墙壁应采用不燃材料,并铺设至地板底部,墙壁上除门外不得打开任何开口。外窗不得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果需要安装,应该可以从内部轻松打开。公共走道不应提供厨房和其他功能。有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炉灶的厨房,应通过坚固的墙壁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隔开。
严格的火警和逃生训练
出租人应当告知承租人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和使用情况,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告知书、电动车火灾警示单、出租屋火灾逃生提示单张、逃生路线图等警示提示应悬挂张贴在出租屋显眼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承租人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迅速灭火,及时疏散人员。
严格实行问责制
住宅出租房屋应当保存与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以备查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将相关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处罚。
本规定所称住宅租赁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于或者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屋。商品房、宾馆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消防安全要求。住宅出租屋“三合一”隐患是指住宅空房间在同一连通空房间内混有生产、仓储、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的隐患。
东田镇
疫情防控热线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东田镇疫情防控反映热线现已开通,欢迎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监督,打赢防控攻坚战:
反映内容
一个
近日,湖北返乡人员未在村委会登记;
2
对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拒绝就医的;
三
不经劝阻,近期仍将举行公众聚集活动;
四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与防控工作有关的问题。
反映热线
86210068
东田便民服务中心
86210626
东田医院
86210110
东田警察局
市直单位举报热线
市防控指挥部:12345
卫生健康局:0595-86382421
交通局:0595-8636680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315 0595-86378315
商务局:0595-86382206
公安局:110 0595-86399000
教育局:0595-86367800
发展和改革局:0595-86382267
工业和信息化局:0595-86382211
住房和建设局:0595-86382452
城管局:0595-86359868
农业和农村事务局:0595-86382701
林业局:0595-863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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