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爱珍 42年前 轰动全国的新疆女知青蒋爱珍杀人案 她为什么没有被判死刑 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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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1978年蒋爱珍石河子的命案吗?
蒋爱珍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人。1972年浙江绍兴初中毕业后,蒋爱珍和他的哥哥来到第八农师一四四团支部。蒋爱珍努力工作,努力工作。不久,她被调到团部当护士,表现很好。三年后,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性。
该院副书记张是哥哥的战友,曾托战友照顾妹妹。张是一个正派的干部,把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无论大小,他总能给她最大的关怀。
当时政府的政治斗争错综复杂,很多人都觊觎张副书记的位置。李培华、谢世平、对张的对抗性最强。他们密谋搞垮张,因此他们对张和之间的“特殊关系”大做文章。
今年春天,蒋爱珍想回家探亲。李培华等人设计了一个计划,猜到张会在夜里找到,于是他在半夜突然闯入的家里捉奸。但是蒋爱珍捕捉到了一个场景,他不得不撒谎说他们是来抓鬼魂的。
于是三人散布谣言,说张与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张停职,禁闭。他们贿赂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并给张增加虚假指控,受到批评。
蒋爱珍主张材料要不断表示,李培华指着蒋爱珍的鼻子说:“装傻,为什么不跳进水库?”这是极其讽刺和侮辱。
蒋爱珍在法庭上
蒋爱珍遭受了巨大的耻辱,崩溃了,决心报复。夏天,蒋爱珍利用射击的机会,带了一支步枪,里面装满了复仇的子弹。
第一,李培华被发现,一颗子弹打穿了他的脑袋。随后,邱忠等人被发现并杀害,他的复仇计划也顺利完成。
蒋爱珍的谋杀案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广泛讨论。蒋爱珍,一个女知青,原本是一个弱女子,一个拯救生命的护士。最后,因为被人诽谤,无处可去的蒋爱珍,拍下了三段流言蜚语。造谣者是蒋爱珍的领导人和蒋爱珍的同事,而凶手是一个虚弱的女人。
当警察抓住女知青蒋爱珍时,她坦白了自己的罪行,看起来很平静。
女知青枪杀三人的案件非常清楚,证据存在,杀人动机明确,凶手已被绳之以法。然而,当法院审判蒋爱珍时,引起了广泛的公众辩论,甚至引起了人民日报的关注。
当时《人民日报》以“蒋爱珍为什么杀人”为题,专门写了一篇报道,给全国人民一个关于案件起因和经过的底。
《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后,许多干部群众写信向蒋爱珍表示同情、支持和声援。2万多人共同建议法院减少蒋爱珍的罪行,并要求严惩诽谤和迫害蒋爱珍的肇事者。
《人民日报》陆续刊登了一些群众来信,展开了文革后中国第一次民主法制大讨论。讨论中,司法公正、公民权利、个人尊严等法律概念在报纸上反复出现,民主和法制首次成为社会上日益响亮的口号。
这一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反响,2万多人联名为一个杀人犯请命实属罕见。
1984年9月,新疆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无期徒刑。随即,蒋爱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群众再次为蒋爱珍申辩。
1985年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十五年。蒋爱珍在狱中表现积极,获得了许多减刑的机会。他于1991年出狱。
此案解放以来罕见,历史罕见。这件事过去了很多年,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被历史的滚滚浪潮淹没,遗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但它让人反复思考:
杀人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什么人们不讨厌她,反而引起同情?
为什么社会伦理和法律规范在这个问题上背道而驰?
这主要表现在人们讨厌那些污蔑陷害的人,讨厌那些官僚机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诽谤和陷害。贴了邮票的陷害信会让人失去理智,甚至会让人失去生命。然而,那些伤害他人的人可以是不负责任的,不受任何惩罚。
你想起诉吗?一些身居领导职位的官僚有“研究”和“耐心”,这实际上是在保护那些伤害他人的人。
这个案例也给管理学和心理学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要重视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引发的命案、命案事件。当人们遭受重大的委屈或严重的思想障碍时,就会产生一种压力心理。如果处理不当,压力心理会产生越轨行为,并由此引发许多恶性事件。
在《民主与法制》杂志“中国刑法30年”系列报道中,蒋爱珍杀人案被列为典型案例之一。该杂志在评论此案时表示:司法机关适度合理的舆论干预,对于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人们表达意见和诉求、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助推力。
该案成为“法理学关乎人情”的著名判例,在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今天,仍具有警示和启发作用。
附录:
蒋爱珍为什么杀人?
最初发表于《人民日报》
1979年10月20日
人民日报对蒋爱珍凶杀案的深度报道
在石河子区公安局看守所,有一个重罪犯杀了三个人。但奇怪的是,群众大多同情她。很多人说她没有公愤。有的说:“这个娃娃真可惜!”连看守所的人都举报说犯人很老实,不像那些老是作恶的人。
法官询问犯人,我们在场。这是一个24岁的年轻女子。神情严肃而矜持。被问及为什么要杀人时,她情绪激动,哽咽着,不时流下眼泪。审讯进行到一半,她喘着气说不出话来。法官让她出去休息,因为她快要窒息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去找她,只听到她在厕所里哭。
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她为什么要杀人?
起源
她叫蒋爱珍,浙江绍兴人。1972年中学毕业后,她和哥哥一起去了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在农场工作后,他被推荐到144团医院当护士。她总是积极进取。1973年加入共青团,1976年入党。同年当选为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
的哥哥张,四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曾经是部队的老战友。江到达医院后,她的哥哥张要求像关心兄妹一样关心。张热情地帮助取得进步。结合工作原因,两者的关系还是比较密切的。
144团是认真的。李培华、谢世平和一些医院领导早就和张发生了矛盾,他们想把他拿下。
1978年3月18日,蒋爱珍获准到浙江探亲。17日晚,张和另一个人去了的卧室,告诉她在路上应该注意什么,然后告别回家。李培华和谢世平认定张当晚要和发生关系,于是在副院长苏某的支持下采取了行动。半夜两点,谢世平叫了等六七个人,去扶着外科值班室的门窗,周围的过道里和张家的门口到处都是。然后哄着一个护士,假装要纱布来抢救病人,打开了蒋爱珍的门。谢世平闯进江的卧室,找遍了所有地方,没有发现张。蒋爱珍陪护士到另一个地方拿纱布,回来时发现了谢世平。寒暄过后,三人一起走出值班室。
门外,蒋爱珍发现李培华躲在暗处,立即引起怀疑。因为卧室里有900块钱,她怕这些人偷钱,决定去分局报案。这个支部书记的家离医院很远,所以她去找张。张从家里来到值班室,正在询问情况,突然李、谢闯进来。张问:“你在干什么?”李佩华回答:“我们抓鬼吧?”张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他派人去请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来解释刚才发生的事情。分局询问了相关人员,检查了蒋爱珍的卧室,但没有发现异常痕迹。问李培华、谢世平,支支吾吾,只说:“我们失败了!”
18日上午,谢世平到团委捏造事实,谎称张昨晚在房间做了隐蔽的事情。
早上一上班,就挨个房间转悠,散布说张昨晚在房间鬼混。与此同时,医院外的商店和学校一个接一个地出来:他们昨晚抓到了。两三天后,李培华、谢世平又出来了:17日午夜,有人看见张从的卧室里出来;有人看见他闪进了自己的门,等等。谎言一个接一个地被添加,越来越完整,后来成为领导人逼迫蒋爱珍承认“3·17”事件的主要“证据”。
会计傅不了解李、谢的做法,就找李培华谈了。李直截了当地说:“现在我要继续我的头皮,做我想做的。得不到就臭!
发展
3月18日,蒋爱珍没有起床,气哭了,也没有回家探亲。她还要求组织为她澄清事实。绝食三天后,她哥哥终于说服她恢复进食。她起床后,几乎不工作,也不和任何人说话。
一天下午,谢世平和邱忠在楼道里大骂张郑国,污蔑他玩弄男女。穿着白大褂的蒋爱珍站在值班室门口,一声不吭地发呆。
晚上,蒋爱珍独自一人在值班室。突然,嗖的一声,我跑了出去。大家哄着,把她拖回了医院。两三个人压着她。她哭了:“委屈!委屈!-为什么不让我去接妈妈!-嘿!”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在场的许多人都流下了眼泪。经医生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住进了病房。
一天晚上,她突然从病房里消失了。
初春的戈壁滩上,寒风凛冽,蒋爱珍穿着单衣单裤,在旷野里游了一夜。第二天,她的哥哥和医院里的几个人开着卡车去找一个高坡,发现蒋爱珍笔直地站在那里,眼睛直直地盯着,头发上有几片干草叶,脸上有几处割伤的血迹。我哥哥打电话给她,但她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她才吐出一个字:“妈妈……”。
这样的经历后来被李佩华污蔑为“装傻”,要求她在会上一次又一次“说清楚”。
“调查”
3月30日,144团党委派工作组到医院调查“3·17”事件。组长杨明三是144团副参谋长,分管医疗卫生工作。在他之前的工作中,张曾经跟他闹过几次。这一次,他带领工作组去了医院。他从一开始就陷入派性,偏袒李培华、谢世平。因此,3月17日的调查变得越来越复杂。
4月6日,团里的负责人亲自去医院动员,要求全面调查揭发张的问题。调查3月17日事件的工作组改为领导该运动的工作组。“3·17”事件是在运动中一起进行的。
运动中,李培华、谢世平对张、所谓“男女关系”提出了诸多质疑,杨鸣三要求一一澄清。几个月之内,从医院到团部招待所,到处张贴着关于“三·一七”事件和张、所谓“男女关系”的海报。很多漫画都很污秽。
医院里很多人对“3·17”事件持否定或怀疑态度。工作组来了,这些人都成了保守派。全医院有三四十个人因为这个问题受到了攻击或者歧视。
根据最初的材料,党支部倾向于否认“3·17”事件。工作组将党支部委员会视为“张宝派”。运动中,所有的党支部委员会都站在一边。
文教局长苏贴出大标语“呼吁医院广大群众为年轻知识分子受害者报仇”,在战役结束前被调离医院。医生牛素玲只听了蒋爱珍一次委屈,安慰她。她被杨明三一劳永逸地追着,不仅要她写笔试,还要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医院里有一位年轻的医生,他和蒋爱珍谈起了恋爱。一天,杨明三去他家,当着父亲的面警告说:“我以领导的名义,以长辈的身份告诉你:现在蒋爱珍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你不能和她说话。”
蒋爱珍的行动受到监视,人们不敢接近她。后来她发现自己的信被李培华等人打开了,觉得在工作组的压力下,医院里没有人敢替她说实话。
绝望
当工作组第一次进入医院时,蒋爱珍充满了希望。她很早就去找杨明三,想说说3月17日的事。没想到,杨明三冷冷地回她电话,说:“3月17日没什么事,需要跟你说清楚;如果是,那就改变它,改变它。”
虽然蒋爱珍对杨明三的话很生气,但她坚信只有依靠组织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于是她写了一份详细的材料交给工作组,等着杨明三跟她谈。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过去了。直到8月1日,杨明三来到蒋爱珍。但她没有说话,而是被要求在第二天的群众代表会议上“诚实地解释”3月17日发生的事情。
8月5日,在全院群众大会上,工作组宣读了张的检查材料,对“3·17”事件进行了正面介绍。蒋爱珍生气了,找机会顶了杨明三一句。杨明三说:“你也应该检查一下!最后什么都没有,凭你和张的接触,跳黄河也洗不掉!”
蒋爱珍对杨明三和工作组感到失望。8月6日晚,他到负责人那里诉说自己的委屈。团队负责人哼哼哈哈,没有回答问题,只是说:“你要相信组织。”蒋爱珍找到了派往石河子地区的第144团的团长。代表团团长也冷冷地把她推了出去。蒋爱珍曾经想去乌鲁木齐投诉,但他想:自治区领导太忙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最后会落到杨明三手里。她终于对“相信组织”绝望了。
在党支部进行了一个月的整党后,工作组对是否在蒋爱珍再召开一次会议有分歧。有同志主张不要开,杨明三和另一个工作组成员坚持要开。杨明三还亲自通知了邱忠等三四位“有关”人士,他们都没有参加整党会议。9月25日下午,党支部书记徐金义同志劝杨明三:“不要在蒋爱珍开会,更不要在邱忠等人。如果这样做,越是混乱,工作组就会被愚弄。”杨明三没有听他的建议,所以他安排了这次会议。
26日下午开会。根据杨鸣三的话题,又重复了“三·一七”事件,“装傻”,和张一起上山打猎。李佩华第一个站出来说话,说:“你装疯卖傻!你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不跳进水库?”最后,他拿出一份由他和谢世平签字的报告并宣读了出来,要求团委给蒋爱珍做妇科检查。看完之后,我把报告交给了杨明三。苏副校长在讲话中说:“你怕检查吗?真金不怕烧!”会上,有几个人对蒋爱珍说了一些猥亵和侮辱性的话。邱忠也嘲笑她。
在上次“讲明白了”的会议上,李培华等人还用这种方式侮辱了蒋爱珍。那天下午,蒋爱珍头都没抬,眼泪就流了下来。这一次,她一反常态地坐直了,整个下午都在做笔记。听到这荒唐、猥琐的话,还微微露出轻蔑的一笑。许多人对她反常的表情感到惊讶。杨明三对李培华等人的积极发言给予了表扬,对没有发言的进行了批评。最后说明3月17日的事还没完。
绝望地
26日晚,蒋爱珍在宿舍写了一封夜诉信。27日和28日晚,我给工作组、父母、兄弟姐妹和朋友写了几封遗书。这三天,她白天上班,晚上一个人呆在宿舍。煤油灯彻夜未眠。28日,民兵排长通知她参加第二天的射击。晚上,她终于做了一个决定:“跟他们打!拼一算一,拼二赚一……”她从箱底挖出过去打猎射击留下的八颗子弹,仔细算出了要打的对象。29日上午,她收到一支步枪,悄悄装上子弹。走到内科门口,对准李培华说,“李医生!你不想我死吗?叫你去造谣!”扳机一扣,李佩华就摔倒了。当试图殴打另一名医生时,门被推了起来,但没有被殴打。
她径直走到手术走廊,看见邱忠正在和一个人说话。她举起枪说:“我叫你造谣!”话落一枪,将邱忠打倒。李佩华的爱人戴淑芝听到声音问道:“怎么回事?”蒋爱珍说:“嘿,让你造谣!”并扳倒戴叔直。她走出手术门,撞见了一位参与“捉鬼”的医生。她举起枪,开始战斗。医生匆忙逃跑,打了一针没打中。姜径直去了宿舍,寻找其他目标。他在场上被群众包围,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最终被捕。
剩余事件
在杀人后,一四四团立即拘留了张,说他是杀人案的煽动者。拘留92天后,他再次被释放。144团的领导认为,蒋爱珍被杀是在运动中发生的,应该归类为“反革命杀人”。对于遇难的三人,团委决定以“烈士”身份追认。一个月后。团里举行了盛大的追悼会。领导亲自主持,并命令各单位派代表参加并送上花圈。这些做法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时至今日,前一四四团团长仍坚称,虽然“三·一七”事件可以否认,但蒋爱珍是“反革命凶手”,被杀者是“烈士”。
蒋爱珍原被判处死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审,建议判处蒋爱珍无期徒刑。同时建议党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根据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自治区党委责成石河子党委认真办理,同时做好以下工作,统一认识。最后,石河子区委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议,建议将蒋爱珍改名为“死缓”,并同意追究工作组组长杨明三的责任。但在办案人员多次要求处罚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将杨明三移送河南。同时,谢世平也受到重用。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石河子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办案领导和工作人员均认为:
蒋爱珍在被诬陷和迫害的情况下杀人。蒋爱珍必须依法受到惩罚。但是,一般认为,人们不应该因此而生气,造成这一悲剧的相关人员和其他严重犯罪者必须被追究法律责任。此事涉及面广,应由《治安检查法》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防止片面决定。这个案例在石河子地区是一个很大的震动,有很多讨论。可以当庭审判,群众讨论,教育干部群众。
经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深入讨论,最终考虑到了人民群众对李培华等人的愤慨和对蒋爱珍的同情。
于是,原审判决改为15年有期徒刑,对陷害、张的人全部彻查。
最终被免除死刑的蒋爱珍得到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结局。在监禁期间,蒋爱珍积极改过自新,表现良好,并多次获得减刑。终于,10年后,他被提前释放,回到了久违的家乡。如今,蒋爱珍已经在家乡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蒋爱珍说他并不后悔当年的所作所为,只是太冲动了。
蒋爱珍经历了一个普通女孩无法承受的波折。在政治和谐、法制健全的时代,在众多热心人士的关注下,她得以生存并重新展开自己的人生图景。让我们祝福她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