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翼少女 身边的榜样|李婧:一抹“检察蓝”守护“少年的你”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楚雄州检察机关脚踏实地开展英模教育,深挖检察工作好故事、好榜样,评选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先进人物。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聆听他们奉献、奉献和使命的故事。
丽晶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静,女,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十四年来,她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挑战自我,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进取精神扎根基层检察工作。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她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帮助分析犯罪原因,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对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她用爱心呵护他们,用爱心支票守护他们的童心。她走进校园,向未成年人传播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感受到了检察官的不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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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温柔空为长翅膀的女孩撑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时,李静总觉得心中有说不出的灼痛,总想为他们做点什么。
李长期遭受丈夫的肆意虐待,吞咽着无尽的痛苦和泪水。当她走投无路时,她利用丈夫醉酒睡觉的机会,用木棍和绳子勒死了丈夫的脖子。李向派出所投案自首,留下一个刚上初中的女儿。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但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当下,一个家庭突然不复存在,那个还在上中学的女孩突然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变成了一片在风雨中摇曳的花瓣。
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这是一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为了补强家暴证据,李伟带着同事补充调查;联系专家,询问有关家庭暴力的专业知识;邀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以其专业的分析意见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当天,李和家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当她走出法庭时,李的女儿跑过来抱住李静,抽泣着说:“谢谢,谢谢你,姐姐。”那一刻,泪水打湿了李静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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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心,真情影响
面对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李伟从不退缩,有着如山的毅力;但面对孩子,他们柔情似水,毫不吝惜地付出自己的爱。
李静在安楚高速办理一起8名未成年学生持刀抢劫案时,当被问及孩子们为什么抢劫时,孩子们告诉她,他们不想伤人,也不想伤人,只想筹钱求助。面对孩子们让人哭笑不得的理智,看着一张张稚嫩的面孔,李静下定决心,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这些孩子重拾信心,重回正道。深入社会调查,实施全过程司法关怀,亲自到学校、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地,走村入户,并从亲戚、朋友、同学和学校老师处了解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动机。组织单位党员对孩子进行一对一帮扶,联系心理咨询师给予心理辅导,根据孩子不同的性格特点给他们送书,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未来的生活。孩子送到少年犯管教所后,会定期给李静写信,和她交流生活学习情况,李静也会认真回信,鼓励他不要放弃希望。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李静已经成了他们的知心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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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形式,擦亮陆丰未检品牌
从案件到机制,李静不断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成立了未经检查的“阿杜”工作室,积极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法律层面受到从轻处理,给了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应当通过启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等方式,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综合救助。探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化身教师到学校讲学,编印《未成年人防性侵手册》、《自我保健知识》等宣传资料,通过解读案例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精准扶贫、送法下乡等活动,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他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以校园为主阵地,跑遍全市14个乡镇30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将法治种子播撒到“希望的田野”。陆丰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团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被陆丰县委表彰为关爱下一代“先进单位”。而她也成为了孩子们信赖的“检察官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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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智谋,守护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起诉14年来,李静先后被省、州检察院移送参与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她一直被嫌疑人恶意威胁,被堵在路上的一方指责辱骂,一直害怕委屈。从曾经梦想“头顶国徽,手持正义之剑”的少女,成长为业务骨干,先后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十佳辩手”“业务能手”“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同时,因为奔波多年,不能把女儿“最长的告白”留在父母衰老的背影里。结婚四年,异地生活,专注工作,没能尽到做妻子的责任。
回顾检察官的职业生涯,李静总觉得法律不应该只是一部冷冰冰的法律,执法者更应该有一颗温暖的心。因为我们处理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生活,关系到涉案人员及其家属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大案”。艾青的诗“为什么我的眼里总是有泪水,因为我深爱着这片土地!”或许,这就是她痴迷检察工作的由来。
编辑:张洪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