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单身公寓 惊呆 宁波“4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 交易税费竟然这么高……
最近,宁波的单身公寓市场相当热闹。
虽然早在今年年初就有相关消息和市场预期,但宁波在7月底正式决定从9月15日起实施新的落户政策,明确“4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也可以落户集体户,被单身公寓的各类卖家渲染为一大福利。
但时隔多年重返江湖,甚至承诺多年后高价回购的“售后包租”,刺激了相当一部分人对单身公寓作为投资产品的需求。
如果用于购房后出租,由于面积小、总价低,单身公寓的租金水平往往高于普通住宅,其年租金回报率一般可达45%甚至更高,显然比在银行存钱更划算,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笔不差的生意。
但是,如果你从投资普通房子的角度来购买单身公寓,并期待未来大幅升值,恐怕需要慎重考虑——拥有“4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非常高的交易税是一个巨大的劣势。
今天我们就来仔细算一下“40年产权”单身公寓的交易税。
第1部分
有四种主要的税要交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拥有“40年产权”的房屋,包括公寓、商铺、写字楼、车位等。,不像普通房子一样享受交易税费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单身公寓——
契税应按总价的3%缴纳,无论大小。
按总价或差价5.6%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费,不能享受普通房屋购买两年后可以免征的政策。
一个税,要么是总价的2%,要么是差价的20%,不能享受普通房子的“全五只”免税政策。
还有一种税,目前在交易普通房子的时候是不征收的,但是在交易单身公寓的时候必须缴纳,那就是土地增值税。
单身公寓的土地增值税要么按总价的5%征收,要么按30%-60%的累进税率征收。
我们列出了单身公寓的交易税费如下:
这里所谓的核定征收一般是指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原件;按实际收款,一般指原始购货发票。
目前,在宁波二手房市场,大部分的单身公寓交易都是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交易税。
按照规定,契税由买受人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税、土地增值税由出卖人缴纳。
当然,宁波二手房买卖的所谓做法是房东“踢”,只算房款净额,交易税通常转嫁给买家。
接下来,我们仔细算账。
第2部分
没有采购发票
首先在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发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情况下,计算单身公寓的交易税。
假设一套50平米的单身公寓,单价1.5万元/平米,也就是总价75万元。根据上表,这样的单身公寓必须付费:
契税= 75万元×3% = 2.25万元
增值税和附加费= 75万元×5.6% = 4.2万元
个税= 75万元x2 % =万元
土地增值税= 75万元×5% = 3.75万元
交易税总额高达11.7万元!
如果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相当于以单价17340元/平方米购买了这套单身公寓,实际单价比合同单价高出近2400元/平方米。
第3部分
有一张购物发票
然后可以提供实际征收方式下的单身公寓的购房发票原件和交易税。这就更复杂了。边肖至少有一半的脑细胞死亡,主要是由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首先,我们必须理解两个概念:
一、差额怎么算?这与增值税、附加费和个税的计算有关。
二、累进税率如何计算?这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有关。
实际征收方式下的所谓“差额”,是指房屋成交价格与原购房价格在计算增值税及附加费时的差额。
差额作为税金计算,是指房屋成交价款减去原购房款、原已缴纳契税、转让房屋时已缴纳的税款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资料图片。图形和文本无关紧要
对于上面举例说明的单身公寓,假设原购房价格为12000元/平方米,即50平方米总价为60万元,需要原购房发票证明,现以75万元出售,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费= x 5.6% = 8400元。
既然个税的计算涉及到土地增值税,那我们就先计算土地增值税吧。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
按照实际征收方式,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称为四级累进税率,分为30%、40%、50%和60%四个档次。具体计算公式为:
1.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但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在这个公式中,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后,还有一个公式:
扣除项目金额=原采购发票金额×+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
其中,“年限”是指从原始采购发票载明的日期到销售发票开具之日的年限。但四级累进税率具体公式中的5%、15%、35%是指“扣除系数”。
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转让总价-扣除项目金额
以上面的单身公寓为例。假设房东两年前买的,当时交的契税是= 60万元×3% = 1.8万元,精装修,所以没有装修费用,那么:
扣除项目金额= 60万元X+原购买时缴纳的契税:1.8万元+本次转让时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费:8400元= 68.64万元
增值额= 75万元-68.64万元= 6.36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6.36/68.64=9.3%,即不超过50%。因此,土地增值税按增加值的30%计算:
土地增值税= 63600元×30% = 19080元
现在,让我们回到开头,计算一下这个单身公寓的税收:
个税=X20%=20904元
总而言之。以实际征收方式为该套公寓支付的交易税包括:
契税:22500元
增值税及附加:8400元
个税:20904元
土地增值税:19080元
交易税金总额:70884元,相当于总价75万元的9.45%。
个人资料图片。图形和文本无关紧要
显然,虽然计算很复杂,但如果按照实际征收比例征收,近5万元的交易税可以少交一些。
当然这是这个单身公寓房价没涨那么多的时候算出来的交易税。
如果这个两年前花60万买的单身公寓现在翻了一倍到120万,需要按40%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将近19.5万元!交易税总额高达33.5万元——相当于转让总价的28%!
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身公寓的土地增值税是你赚的越多,税就越高!
我们还做了一个对照表:
第4部分
结论
无论是核定还是按时征收,单身公寓的交易税明显远超普通住宅-
也是一套50平米2年以上的房子,简单按核定征收计算,单套公寓的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加起来。不得不支付总转让价格的15.6%;
不过,普通住宅增值税还有附加免缴,契税1%,个税1%,而且没有土地增值税,只需总转让价的2%就够了。
按照宁波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如果房东要买家承担全部交易税费,市场对单身公寓的接受程度可想而知。
当然,目前宁波二手房市场的一些单身公寓房实际上是亏本出售的。
像鄞州万达的48克拉,10多年来都是以1.5万元/平方米开盘,现在挂牌价格只有1万元/平方米的地方也不少。
在亏本出售的情况下,增值税、附加费、个税、土地增值税并没有按照实际征收方式缴纳,但房东的心情也可想而知...
宁波晚报记者
周克娜
编辑
格舒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