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现就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要求中国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律工作者的桥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法学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团结带领广大法律工作者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开发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育者。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他们将展现新担当、取得新成就,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开拓创新,坚持严格要求。 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面,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创新,把法学会建设得更有活力、更强有力,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 法学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团结带领广大法律工作者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做好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扩大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 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工作创新,加强各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法学会特点和规律的科学运行机制,努力破除制约法学会长远发展、发挥作用的障碍和问题。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遵纪守法,按照公司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要支持法学会发挥自身优势,体现法律工作者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律师协会要大胆履职、积极作为,按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最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广大法律工作者 第二,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保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思想政治高度活跃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治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肩负着团结带领广大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信实 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学习解读,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 组织广大法律工作者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为构建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贡献力量,为增强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支撑 严格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 履行维护法律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加强对法学会主办的各类论坛、年会、报告、研讨会、讲座、网站、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在法律领域的主导力量,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足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和负面言论 加强党建工作 中国法学会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把握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按规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地方各级法学会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当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批准成立 法学会所属的法定社会组织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成立基层党组织,着力提高组织力量,突出政治功能,突出法学会特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保持和增强先进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定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座谈会,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研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坚持中国国情和实际,正确解读中国实际,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志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 为党和国家的全面工作服务 组织带领广大法律工作者聚焦党中央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等。,加强调查研究,集中力量攻关 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做好党和国家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环境 加强公共卫生法律保护、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法律问题研究 履行学术团体的职能 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普及应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就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 充分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人脉广泛、人才济济的独特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层面,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库”、“智囊团”和“人才库”作用 加强法制社会组织建设 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法定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服务、监督手段和措施,加强法定社会组织秘书处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支持和保障法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抓好法律人才的培养 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加快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治兼备的高素质专业法治人才 研究制定法律人才发展规划,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奖项评选、人才推荐等方式,推动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基础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专家队伍。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要支持法学会动员和组织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等社会治理工作,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疫情防控开展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和应用各类平台,为公民、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深入开展“百家法学家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推进法学会媒体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应用,利用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平台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果,增强法治宣传引导力度 深化对外、台港澳法律交流 发挥“中国国际法治论坛”等平台作用,深化建设“一带一路”、改革全球治理体系等领域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巩固和拓展与台港澳法律界的联系,加强与中青年法律工作者的交流 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国法学家走出去参与国际法律事务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 通过组织中国法学杰出成就奖、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董青年法学成就奖等评选活动,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 建立健全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惩戒制度,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培育优秀的学术道德,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四是维护和壮大群众,坚持服务群众的生命线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法学会各项工作中贯彻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着眼于为人民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做好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工作 坚持巩固与发展并重,持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 健全法学会、法律社会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扩大基层和一线法律工作者代表大会、理事会代表比例,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加强会员服务和管理,把法学会建成“法律工作者之家” 着力夯实基础,加强组织建设 积极推进法学会组织建设,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区法学会全覆盖 探索法学会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完善法学会工作经费保障体系 由财政拨款支持的律师协会工作经费将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 在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并依法享受扶持政策 通过公益基金会等形式,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法学会发展,加大对法学研究、法律交流、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社会弱势群体资助、法治扶贫等社会活动的支持力度 动词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机制 各级党委要把法学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支持法学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研究解决法学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法学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各级党委要加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推荐适合法学会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法学会主要负责人 明确的领导责任 地方党委负责领导同级法学会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法学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法学会与党政部门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关系 根据工作需要,地方党委相关工作会议可安排同级法学会主要负责人参加 上级法学会应当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下级法学会的业务工作 地方党委要重视上级法学会的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法学会要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 加强团队建设 各级党委要重视法学会干部的培养,加强法学会干部的教育培训 选择法学会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壮大法学会工作力量 推进法学会干部多岗交流,加强法学会与党政部门的干部双向交流,把法学会的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运用法治和依法治国能力的重要平台 加大对法学会建设的支持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推动同级法学会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的改革创新 组织、财政等部门要帮助法学会解决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的具体问题 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各级法学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县级以上法学会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班子成员培训制度 坚持严词,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编辑|甘肃省司法厅媒体中心原标题:“关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