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个人信息 说法 倒卖个人信息卖“网店” 判3年、罚20万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近日,程响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2018年3月,郭认识了林 林是做电商的,说莆田很多电商从业者都拿不到合法店铺。如果能买到一些注册店铺的营业执照信息,就可以把这些注册店铺卖给做电商的人。商务人士 莆田这里的资源基本饱和。郭是个福安人。他可以从福安市购买信息,然后转售给他 于是,郭开始在福安市场寻找有营业执照的店铺,花了1400元购买他们的营业执照资料。店铺申请成功后,店铺信息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林 然后林把它卖给莆田做电商,价格从1800元到3000元不等 在此期间,郭总共向林出售了1000多条店铺信息 2018年9月,郭发现自己联系不上林。经过多次询问,他得知林因涉嫌侵犯个人信息被警方逮捕 郭某义立即停用林某联系的手机、微信等账号后逃离 2019年10月,郭在福安市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共计15.9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他还指示共同被告人故意用武器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受轻伤。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法院判决郭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他被判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个月监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表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强保护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给犯罪分子带来给自己带来未知安全风险的机会,更不要提供自己掌握的他人信息,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以其他方法窃取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一个人以前犯数罪的,除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酌定执行,但是管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拘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满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在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之后,仍然必须执行管制 数罪并罚的,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附加刑同类型的,一并执行,不同类型的,分别执行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犯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从而自首的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一律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用于犯罪的违禁物品和个人物品应予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款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情节严重”:出售或者提供行踪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痕迹信息、通讯内容、信用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数量不符合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标准,但按相应比例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或者金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障碍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数额或者金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十二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处罚金 罚款数额一般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来源:平安程响东南网莆田站。你有什么悄悄话要告诉边肖吗?在互动区留言!原标题:“话说倒卖个人信息卖“网店”,判3年,罚款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