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价 江西转供电主体注意啦 不规范收费将受严重处罚
各转供电主体注意啦!江西要求所有供电单位全部移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工商业用电降价和优惠政策切实规范转供电电费执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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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发放给全省所有供电单位《关于进一步落实将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向最终用户传递保单红利的通知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需要从其他主体转供电的行为。权力转移的主体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办公楼等。他们拥有配电设施的产权,向终端用户供电,独立收取电费。
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降低除高能耗行业用户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力转移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之和,不得超过主体向电网企业支付的电费总额。输电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和总表量,并按照表量向所有用户合理公平地收取电费。电力转移主体使用的电力不得由其他终端用户共享。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来源:江西网站原标题:《江西转供电主体注意啦!不规范收费将受严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