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和印度的区别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是如何诞生的 高种姓人的女性的社会地位如何
汉代古印度的种姓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高种姓女性的社会地位如何?
古印度文明起源早于中国古代文明,与埃及、巴比伦、中国并称为四大文明古国。公元前600年左右,中国古代处于春秋争霸时期,古印度产生了影响2500多年的种姓制度,这也是古代最典型、最严格的等级制度。
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诞生于印度奴隶社会的吠陀时代,经过漫长的演变形成。公元前1000年左右,也就是中国古代的武周、商朝时期,雅利安人逐渐进入印度北部的恒河流域,与当地的本土融合,开启了吠陀文化。
雅利安人皮肤白,鼻子高,身体强壮。他们很早就知道冶炼技术,使用铁器,过着游牧生活,种植农作物。印度的本土是黑暗的,鼻子很短。雅利安人到达时,他们还在打猎。因此,雅利安人认为自己是天地中最高贵的民族,奴役了故土。
吠陀时代后期,雅利安氏族在掠夺过程中也经历了不公平的分配和斗争。此外,与印度土著的长期不平等关系逐渐形成了瓦尔纳制度,即种族等级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将人分为四等,对人的地位、权利、职业和义务都有严格的规定。
种姓等级
第一个层次是婆罗门。主要人群是高级祭祀僧侣和贵族,他们有向神灵解释经文和祭祀的权力,并享有不被惩罚、不纳税、不被杀害、能拿回被没收的失物的特权。而这类人也认为自己是社会中拥有立法权的最高阶层的人。
第二个层次是“Kshatriya”。即掌管国家的有权有势的人,包括国王、军队的最高领袖和司法机构的最高领袖。他们有收税、执法、出国作战的特权,但没有宗教权力,必须承担起保护“婆罗门”、与婆罗门共同“治理一切生命”的责任。
第三个层次是“吠陀”,即雅利安人大多数平民或基层公务员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农耕。他们没有政治特权,但可以参与借贷工作。他们还得向“Kshatriya”纳税,或者以布施的形式供养前两级人民,还享有“再生权”。
四年级是“首陀罗”,是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他们负责向前三级提供各种廉价服务,是印度社会最重要的实际劳动人民。尤其是女性,根本不受尊重。以上四个层次构成了印度社会的瓦尔纳体系。
事实上,印度还有第五个阶层,即“贱民”,由罪犯、战俘、跨种姓通婚的人及其后代组成。这些人数量不多,但他们从事的是最低级的工作,比如清理污秽。他们的身份是连续的,他们不能穿鞋,他们不能接受教育,他们甚至不能触摸前四种人的身体,他们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四等人民是无辜的殴打和杀害贱民。
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根据职业划分了许多通婚制度,即“种姓”。每个种姓根据其居住地形成一个“紧密种姓”。最后,社区种姓被细分为线,每个氏族的线不能与其他氏族的线通婚,从而形成连锁的种姓制度,演变成传统的社会制度。
种姓制度的核心
“种姓”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纯洁”,也就是说,高种姓的人都是由更高的人继承的。然而,高种姓违反种姓制度,他们可能会被归入较低的阶层。例如,高种姓的人与低种姓的人结婚,或者高种姓的妇女在生理期从事祭祀或与人接触等宗教工作。从事清洁工作的贱民与高种姓工作时不能有身体接触。
不同种姓的人在职业、居住地、通婚甚至与外界的接触上都是分离的。所以不同种姓的人都很好区分,前三个人是白皮肤,第四个人是黑皮肤。不交税有特权的是一等,能收税的是二等,做比较赚钱的生意的是三等。
印度妇女的地位
在古代印度,女性的地位低于男性,主要是因为女性有一个特殊的生理期和孕育期,在此期间不允许她们参加祭祀仪式和与他人接触,因为宗教制度认为所有女性在生理期都是不洁的。其他人根据成绩仍然享受和男性一样的待遇。
根据种姓制度,不同种姓的人不能结婚,但实际上,高种姓的男人可以和低种姓的女人结婚,但低种姓的女人不会因为嫁给高种姓的男人而获得更高的地位。相反,较低种姓的妇女感觉地位比较高种姓的男子低。高种姓的女人永远不能嫁给低种姓的男人。
写在最后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以严格的制度为特征。古印度的女性在大多数时候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和待遇。但是,往往很少有高种姓女性受到伤害的传言,因为高种姓女性的工作条件和经济条件远高于低种姓人群。因此,古印度对低种姓女性的保护措施更为恶劣。
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出现主要是为了区分阶级,净化血脉。但可笑的是,吃素的婆罗门种姓比拥有生杀大权的刹帝利种姓拥有更高的特权,而掌握实权的刹帝利种姓却要虔诚地保护婆罗门种姓。这种纯粹被思想奴役的种姓制度,已经延续了2500年,但它的痕迹并没有消失。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