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不雅 1990年 刘嘉玲遭绑匪欺辱 被逼拍下不雅照 绑匪后来怎么样了
说起七八十年代,香港的演艺事业是辉煌的。
然而,在明丽的背景下,一股黑暗的力量正在悄然萌芽。
刘嘉玲度过了一生中最黑暗的三个小时。
当时梁朝伟正在录制节目,接到张学友的电话后,脸脏得像土一样,浑身发抖。
现场,剧组人员高喊:“我不拍。”
事后,刘嘉玲选择报案,但她没有告诉绑匪她拍裸照的事,而是说:
“绑匪抢走了她1000元现金和一块名牌手表,绑匪没有侵犯她。”
她也很高兴地说:
“谢谢你没有侵犯我。”
这次事件后,刘嘉玲继续拍戏,事业逐渐步入正轨。他也很爱梁朝伟。
然而,在被绑架12年后的2002年,一份报告打破了当时的平静。
2002年1月2日,香港《东方周刊》刊登了刘嘉玲绑架案中拍摄的裸照,甚至将照片拍成了封面。
突然,刘嘉玲成了公众批评的目标。
她感到晴天霹雳,每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完全睡不着,甚至想过自杀。
原来,刘嘉玲被三个男人绑架后,他们给她拍了很多不雅照片。
得知这些照片后,一个坏小子以为宣传了就会发财,于是把照片卖给了《东方周刊》。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赚更多的钱,《东方周刊》把这张照片放在封面上,完全无视当事人的感受。
经过深思熟虑和熟悉,刘嘉玲决定积极回应这件事,而不是逃避。
那一年,刘嘉玲出现在梁朝伟、梅艳芳、张国荣、成龙、刘德华组织的《东方周刊》抗议活动中。
她第一次承认裸照的主人是她自己。她说:
“我今天来到这里,是想对爱我的人、支持我的人和想伤害我的人说同样的话:我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如果说这样的伤心事能警醒大家媒体职业道德对每个人生活环境的重要性,那么其实我所受到的伤害真的不算什么。”
那一刻,没有人取笑她,反而生出了一种敬意。
最终警方对此事展开调查,判处《东方周刊》主播5个月有期徒刑。该杂志还因发布大型照片被罚款10万港元。
绑架刘嘉玲的绑匪也在监狱里呆了12年。
讨回公道后,我讲了当年的绑架事件。主持人问刘嘉玲:“你能原谅当时的杂志和绑架你的人吗?”刘嘉玲说。
“是的,原谅所有人”。
无论是刚到香港时的艰辛,还是被迫拍L照时的悲伤,她都经历过。涅槃重生,每一步都是一种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