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措 宿州:环保硬举措 乡镇设环保站 小小工作站发挥大作用
今年九月份以来,按照全省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要求,宿州市迅速行动,强化领导,深入调研,完善规划,加速推进基层生态环境工作力量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宿州市全市110个乡镇全部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并挂牌。
苏州市委、市政府迅速落实全省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站建设现场会精神。市委督查办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当前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和基层机构建设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在苏州设立乡镇生态环境工作站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乡镇基层环保站建设。市委督查办把乡镇环保站建设纳入近期督查工作重点,集中督查,大力推进基层环保站建设。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全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一体化”,为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本次机构设置以县区乡镇机构为基础,在乡镇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隶属乡镇管理,为股级机构,接受县生态环境分局业务指导。
在编制方面根据不同情况,每个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站有5-7个核定事业,每个街道生态环保工作站有3-5个核定事业。所需人员编制和人员可从乡镇机构、县驻乡机构、县级机构空除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外的富余人员中解决,也可由县生态环境分局需要分流消化的人员编制和人员解决。在职责方面进一步明确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负责协助乡镇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整改突出问题;承担县、乡、生态环境分局安排的其他任务。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工作站“四员”作用。
一是“宣传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工作,深入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环保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第二,“侦察兵”。认真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污染源,定期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信息员”。及时了解搜集群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把问题线索归纳为立行立改、清单管理、上报处置等类别,根据分类及时交办或汇报;对发现的重大环保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打通环保信息传递渠道。第四是“监工”。建立环保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定期跟踪监督,对损失进行监督,直至销售数量完成,确保事事到位,事事有成效。为保障环保基层站快速发展,《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乡镇生态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主体责任,确保基层环保工作有人干、有人担。各县区要在设立乡镇生态环境工作站的基础上,建立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根据县领导覆盖乡镇、乡镇领导覆盖行政村的工作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安排县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保障。采取“联合投保、交叉投保”的方式,实现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保险工作全覆盖。
原标题:《宿州:环保硬举措!乡镇设环保站,小小工作站发挥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