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 心痛 重庆老人大庭广众下被4条恶犬撕咬致死 目击者:物业该赔 警方介入
10月9日,重庆渝北区一名老人被四条恶狗扑倒在地,并被多次咬伤。救护车到达时,老人不幸去世了。
事发现场,不少围观群众围了上来,他们还在讨论谁该对事故负责:如果物业赔钱,肯定是物业管理赔偿,如果狗咬人,肯定是连带责任。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又是一起坏狗伤人事件,老人当场死亡。我心里很难过。我不禁要问,这些狗是谁养的?当那只狗咬人时,狗的主人在哪里?如果悲剧被阻止,它就不会发生。坏狗伤人。既是对业主的民事赔偿,也涉嫌违法犯罪。
为什么说恶狗伤人,涉嫌犯罪?
一些律师说:
1.如果这些狗属于重庆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且有咬人、伤人的犯罪记录,狗主人仍不加以控制,仍不戴狗绳,放任恶狗到处玩耍,那么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如果本案中狗伤人,是否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侵权对象或危害后果是否具体并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狗的旅行并不是针对这种情况下的老人,而是实际上对任何路人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其次,这种危险的方法是否会对不特定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般是重伤或死亡的威胁。本案中的狗杀死了老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最后,狗主人用恶狗伤人的过错。应考虑以下情况:狗不是凶狗,没有伤人前科。如果有,也要考虑,是不是狗狗偷偷跑出来的,或者是狗主人故意遛狗没有戴狗带。如果狗主人有过错,就可能构成本罪。
2.如果恶狗属于走光的流浪狗,原狗主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首先,我们可以确定养狗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他们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即使是流浪狗,原养犬人也要承担赔偿老人亲属的民事责任,包括老人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最近城市里发生了很多狗伤人的事件,但咬死人这样的恶性事件还是很少见的。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希望贫困老人不要再在天堂受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