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 个税退税赡养老人扣除怎么填?2021个税年度汇算办理到什么时候?
纳税年度来了!2020年度纳税结算的时间和内容已经由野鸟边肖带给大家了。对于那些想知道年度纳税结算是什么的朋友,下面也是详细介绍。下面分享了年度税务结算的干货指南。如有必要,可以查看更多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开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0年,纳税结算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以通过自行办理、代理办理、邀请人办理三种方式办理结算。据税务部门介绍,大部分汇算清缴都是由单位和个人办理的。单位办理流程明确,个人可以咨询单位和所在单位确认办理。如果是个人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和“个人所得税”APP优先办理年度汇算,流程与2019年相同。
根据规定,年度结算需缴纳税款但综合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有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个人不需要处理。比如长沙市民刘先生,月收入4000元,没有其他收入。本案中,刘先生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平时无需代扣代缴个税,或者每月代扣代缴、预缴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全年应纳税额,无需结算缴纳。
7个案例可以退款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实践中会产生或可能产生退税的典型情形有七种,即:2020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个人所得税通常是预缴的;
2020年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不申报扣除;
因年中就业、辞职或部分月份无收入,支出6万元,有“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等。是不够的;
无用工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结算申请各项税前扣除;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未充分享受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待遇等综合所得税待遇;
慈善事业有符合条件的捐赠,但不扣除税款。
两种情况可能需要交税,几个重要的变化需要注意
有两种常见情况会导致需要或可能需要在年度结算中纳税:
在两个以上单位就业并领取工资薪金,在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扣除费用;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种综合所得收入相加后,适用的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与2019年相比,2020年的税收汇算清缴有几个重要变化,需要单位和个人关注。
如果是单位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与书面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增加了“主要收入来源”的概念,即如果个人没有雇主,需要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是指个人纳税年度取得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三个收入项目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增加了对非主观错误的“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时,如因非主观故意原因,提交的申报资料填写不正确,导致年度决算多退少缴税款,经税务机关提醒后,纳税人主动或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先违后罚”的原则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