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检查 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2020年7月,我院发现本市3家店铺存在大量未经许可非法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遂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涉案的3家店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关闭取缔了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消除了安全隐患。
时光荏苒,春节将至,烟花爆竹也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确保平安过年,2021年2月3日,我院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安委会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各镇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流入、超量储存等情况。
各行动组认真检查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鞭炮质量、周边环境、储存摆放、消防器材、警示标志等。
检验结果
大部分都是合规经营,但是一家零售店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违规存放摆放,消防器材缺乏等。现场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立即联系网格员和辖区巡逻民警进行后续清点管理。
检查人员还向零售门店分发了太仓禁入区的最新示意图,提醒零售商关注已注册买家信息,最大限度确保年底安全。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你应该知道这些要点!
一级控制时间
2月11日23时至2月12日1时,
2月12日5时至9时,
2月15日23时至2月16日1时,
2月16日5时至9时,
2月19日6时至10时,
2月26日18时至22时,
禁区已经划定
东至岳麓公路及其南延段,南至前进新路、熊健路及其东延段,界于太仓与上海之间,西至乌塘江,北至339省道。
在禁区以外的地方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托儿所、学校等。;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加油站,输气管道、输电线、机架空电力、通讯线路等安全防护设施保护区,军事设施;
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文件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全面禁止期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和中考、高考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然后
我院将继续开展专项督导活动
排除相关安全隐患
我也希望广大群众
增强安全意识
一起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