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新闻 重磅 临朐一大批黑恶势力被铲除 刑拘犯罪嫌疑人255人
爱是临朐的故乡,是临朐人的最爱,也是离沂山区米水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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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
乡亲们和全县各行各业的人:
大家好!
国家以和平为和平,人民以和平为乐。和平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和追求。自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上级要求,发动全党、全民参与,迅速行动,持续发力,铲除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的“毒瘤”和“保护伞”。全县治安环境、法制环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年来,县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犯罪集团8个、犯罪团伙49个,破获刑事案件274起、犯罪嫌疑人255人,扣押、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178万元,50人自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7件42人;县法院受理案件6件34人,判处案件5件19人;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4起,党纪政纪处分34人。党的纪律和政治作风持续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持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建设安全繁荣的未来,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转入常态化、机制化轨道。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支持和理解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参与,以“爱我的未来”的态度,积极举报更多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对黑恶势力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不变决心、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依法严惩!
最近如果你接到了“12340”“96336”的电话,请耐心接听,积极配合,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您的参与、您的满意、您的赞美,将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和永恒的动力。让我们携起手来,扫除邪恶势力,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和平繁荣!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举报电话:0536-3795001,110或0536-3216910
举报信箱:临朐县城关街道齐一路3101号
临朐县城关街道陆信花刑警总队
报告电子邮件:lqxshb@wf.shandong.cn
临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
我县的几个典型案例
白恶帮案
2015年以来,白某聚集王某、高某、王某、李某等人,组成以白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非法采矿、暴力抗法、故意伤害他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1月,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白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团伙成员被判处2至5年监禁和罚款。
冯某某、辛某某恶势力团伙案
2015年以来,冯某某聚集辛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以冯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从事矿产资源经营,侵占农贸市场等。,并使用了扬声器扰民、燃放鞭炮、悬挂横幅、焚烧纸张等违法手段。,并多次开展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4月,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冯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他成员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苏某某与张某某恶势力团伙案
2015年以来,苏某某先后聚集了张某某、朱某某、王某某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苏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KTV经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促贷为经济来源,以KTV经营为基地,多次实施殴打他人、暴力促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6月,临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苏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成员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
辛某某、王某某恶势力团伙案
2016年以来,辛某某聚集了王某某等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辛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组成“地下执法队”,通过微信群发布通告派单。采取拉横幅、喷文字、抢资产、“调度”扰民、堵车等形式。,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个人非法讨债,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该案于2020年11月由临朐县人民法院审理,近期将宣判。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