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消 ST中安:涉诉请求金额合计超4.3亿元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报道过ST中安存在债券违约、持续业绩亏损等问题,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最终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着公司违法事实的认定,ST中安也面临投资者的诉讼。
记者从2020年9月28日ST众安的公告中看到,截至公告日,公司共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送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928件,上海金融法院原告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涉及的诉讼请求总额为人民币433,459,526.48元。
可见,随着st中安调查结果的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买入,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已造成一定浮亏;或者,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买入,2018年1月1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也可以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交易记录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电子邮件地址,参加《证券市场红周刊》“民权保障”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最终的索赔条件和赔偿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众安的具体违规行为,从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可以看出,众安消费科技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参与方,将“半板通”项目纳入盈利预测。但当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执行时,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2013年评估值严重虚增,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众安科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据此,证监会对上市公司ST众安处以40万元罚款,对众安消费科技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对于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ST众安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关注投资风险。
据“天眼查APP”显示,ST众安的主营业务为安防消防系统集成、产品制造和综合运营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案件进展,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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