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美容华美显着 用女模裸背画户型 南宁一楼盘被罚80万元 还有这些广告也挨了
8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共有10家公司、医院或个体户被列入黑名单。
一个
南宁某楼盘因“人体彩绘”
被罚款80万元以上
8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也发布了一批网络广告违法案件,10家涉及房地产、医疗美容、建材的公司被处罚。
2
也有违反广告词规则的房地产
被罚款21万元
南宁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买最好的学校,住最好的豪宅,有江景”等广告,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最高、最佳条款”的规定。
2019年4月,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
其他9个典型案例如下
第一名广西加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加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某购物网站开设“墨者官方旗舰店”,销售“福”“暖宫汤”“生姜驱寒泡脚”等化妆品产品,但在广告中却有“妇科炎症、宫颈糜烂、子宫肌瘤”等字样。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将待售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原百色市田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号柳州环博建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柳州环博建材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宣称,公司及产品是“行业第一品牌指定合作伙伴”,“广西乃至柳州生产建材系列产品规模最大的龙头企业”。
公司无法为其“行业第一品牌”、“广西乃至柳州生产规模最大”的广告口号提供依据,其内容具有误导性,违反了《广告法》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刘冬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5.28万元。
3号广西冠驰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冠驰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在某品牌避孕套的包装和广告设计中,使用了成吉思汗、康熙等帝王的形象,并印有“天骄、越战越勇,久仰成吉思汗”等字样。该产品在全国一家购物网站旗舰店和经销商进行了线上线下推广。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和性别歧视”的规定。原桂林市秀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5万元。
第四名广西好运绿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幸运机会绿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和网上发布了“科技领先世界30年”、“天青元素活力滴剂在越南三家国家级医院三年临床试验”、“快速杀菌消炎,10分钟杀菌率99.9%”、“显著提高人体免疫力”等广告。
公司无法核实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明确表示没有证据支持其宣传内容和观点,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并罚款26244元。
南宁市第五梦医美容诊所发布违法广告案
南宁梦医美诊所利用弹出的对话框,在其网站上发布医疗整形内容的广告。弹出的广告虽然有关闭标志,但不能一键关闭,只能点击广告转移链接后关闭,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在互联网页面上以弹出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规定,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
6号榆林华美整形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玉林华美整形美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广告,如“生活拒绝平淡无奇,名字:温温,蝶变项目:桃丰胸”。
上述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证明,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证明”的规定。2019年1月29日,原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禹州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3.2万元。
第七号广西雅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雅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广告,“目前全芬单位除醛量在同行中最高”,“产品除醛效率高,精细化施工使甲醛与产品接触面积最大,使去除速度最高”等。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最高、最佳用语”的规定,原崇左市江州区工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
第八号广西石板天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广西石板天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藜麦是一种粗纤维含量的谷物,食用含粗纤维的食物可降低15%患心脏病的风险”、“对胎儿骨骼发育、宫内缺氧、缺铁性贫血、哺乳和补钙等有更重要的作用”等。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混淆待售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用语”的规定。2019年4月22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以6000元罚款。
第九名桂林新华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桂林新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淘宝店和当地二级批发商销售某品牌的桂圆肉食品,产品包装上印有“是各界人士最好的营养食品”字样。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最高、最佳用语”的规定。2019年3月,原桂林市灵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当事人处以6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