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伟 闫伟:不忘初心勇担当 青春无悔铸检魂
魏延为杨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视察15年来,魏延以“公公正做人,清正廉洁”为理念,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她默默无闻十余年,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突出的工作业绩、对检察工作的忠诚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赞誉。
2020年,魏延共办理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92件,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卫生等领域,对个别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对类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作出了贡献。
转变工作思维方式,从被动到主动积极探索案件源头
2020年2月内部机构改革后,魏延调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之前没有此类工作经历。部门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案子做。她立即与分管领导研究对症下药,为干警购置书籍,组织干警前往江城法院、郁南检察院等部门调研学习,变被动为主动。通过查阅法院非诉执行案件台账,走访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成功挖掘案件线索100余条,全部立案成功,并向法院、行政机关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搭建信息平台,凝聚监管合力
一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建立案件信息传递共享平台。二是要加强法检衔接,主动到法院调取案卷,摸清全市近年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对法院受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安排,规范司法程序执行。例如,在审理阳春法院驳回刘默成、梁等12人对市自然资源局违法占地强制执行申请的一系列案件中,法院和自然资源局就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引发的“执行难、谁来执行、如何执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终达成共识,推动“谁来执行、如何执行”问题的解决。
践行渗透监督理念发挥“两手抓”作用
注重审查案件细节,做到监督不留死角,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行为违法现象,积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检察建议。例如,在一起环保领域的非诉讼执行监督案件中,经审查发现,该案不仅在法院执行中违法,而且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存在严重程序违法,行政机关在被执行人陈述申辩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种情况,向环保部门发出了改善和易性的检察建议。
监督不是形式上的僵化和务实
在监督法院执行过程中,一些不影响实体违法程序的轻微案件被口头指出,需要纠正。此外,对于已经立案审查并在法院最终执行中发现存在违法案件,但因其他原因无需恢复执行程序的案件,采用口头检察建议结案,既监督了法院的执行活动,又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压力,法官愿意接受整改意见。
全面推进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解决
一是以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为突破口,重点审查当事人对执行内容是否存在争议,积极探索实质性解决方案,全面梳理案件,获取案件线索。二是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实质性解决两起案件。三是积极探索公开听证模式,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公开一个环境保护领域行政争议监督案件,搭建当事人联系、沟通、说理的平台,有效回应了当事人诉求,听取了各方意见,办案收到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王乐妍责任编辑:刘雅、刁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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