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怎么读拼音 起底江西致三死嫌犯曾春亮:早年在浙打工因偷盗二进宫 刑满返乡后游手好闲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7日讯近日,一起恶性杀人案让江西省乐安县山当村不再平静。嫌疑人逃跑期间,村里的人惊慌失措,家家户户都加强了防范。
8月16日下午4时30分许,江西抚州一名三死一伤的犯罪嫌疑人曾春亮被警方抓获。目睹抓捕过程的村民告诉闪电新闻记者,曾春亮骑着摩托车在航桥村被警方拦下。被捕时,他穿着黑色短袖,蓝色牛仔裤和黑色棒球帽。据受害者家属康女士称,这顶帽子属于她的侄女。曾春亮被捕时非常冷静。警察问“你是谁?”他说“我是曾春亮”。他还在现场狂妄地说:“我自己不出来,你能抓到我吗?”根据现场居民提供的视频,警方在曾春亮身上发现了一些现金,并在他骑过的摩托车一侧放置了一把锤子和一把尖刀。
曾春亮,1976年出生于江西省乐安县山当镇后房村。在走访后房村时,记者了解到,曾春亮的父母去世较早,小时候读书不多,总是四处流浪,很早就外出打工。他在后坊村没有固定住所,村民只在他小时候认识他。曾春亮的大哥住在乐安县。他的二哥和四哥也常年在外地工作。村民对他们了解不多。
案件地点:江西省乐安县山寨镇后房村
记者从中文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曾春亮于2002年12月5日因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6月19日移送江西监狱管理局,2009年8月8日刑满释放。2012年6月13日,曾春亮因盗窃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判决书显示,2012年6月11日凌晨,被告人杨有谷、曾春亮、雷经事先商量后汇合。被告人杨有谷、曾春亮逃至泰州市路桥区凤江街道兴丰路211号,砸碎不锈钢玻璃门,盗走潘放在一楼房间的银焊1186公斤,后以7.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雷。事发后,涉案赃物已被追回。同年7月20日,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3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春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浙江省金华监狱交付执行。刑期为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
5月12日,曾春亮刑满释放后回到江西乐安老家。回到后坊村后,他和侄子曾生住了两天。曾生回忆起见到曾春亮的情景。“我当时没认出他。我以为是村里的人。我还问他,‘你为什么不去上班?’当我走近时,我发现是他。当时我还有点激动,以为多年不见,他也没地方去,就留他吃饭。过了两天,他离开了,再也没有见过他。“曾生告诉闪电新闻记者,他对曾春亮并不是特别熟悉,距离我最后一次见到曾春亮已经八年了,也就是在曾春亮第一次出狱之后。他还告诉记者,曾春亮在家呆了两天,经常外出。
记者走访焦坑乡了解到,事发前曾春亮经常出没于该小区。他去了一家网吧楼上的餐厅看别人打牌。酒店老板介绍,“谁跟他说话,他就笑,就像笑佛一样。”
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案发前经常光顾的地方
既然嫌疑人已被抓获,镇上的生活将逐渐恢复平静。
闪电新闻记者张吴汉阳江西抚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