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限号 18日起 恢复机动车限行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由应急控制转为常态化控制,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复学复市。结合洛阳实际,决定恢复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同时,从5月18日起,将依法恢复所有车辆和驾驶证的正常管理。
洛阳交警将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努力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附件: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关于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洛阳市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自2020年1月2日起,在市区实施下列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特此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限制条件:西环路以东、中州东路以西至安珠路、邙岭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道路桥梁。限定时间:每天早8点至晚19点。
限行车辆:所有机动车。限制性措施:1、每周一至周五,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尾号限行。周一限行车牌号为1、6的机动车;
周二限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周三限行车牌号为3、8的机动车;周四限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车牌号码为5和0的机动车周五限行。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为休息日的工作日不限行。2.针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临时发布的应对措施执行。其他规定:1、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行,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①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押运、保险勘验、事故快速理赔、道路清障、保洁降尘的公有专用车辆。2 .本市登记统一外观标志的公交车、客运出租汽车、网络汽车、校车;两轮摩托车和超过12个座位的公共汽车。③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以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等有明显标识的公有专用车辆。2.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于两个工作日前通过“洛阳警方人民通行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窗口进行审核备案,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结婚、丧事当天,按时间、路线驾车办理备案;对危重病人等不可预知的伤员采取汽车救援,当天拨打“122”报告并说明情况。因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二、货车禁行规定禁止范围:1、主城区:西环路以东、二广高速以西、新310国道以南、208国道与S238省道交叉口以北范围内道路。2.宜宾区:宜宾路以东、觉定路以西、罗燕高速公路以南、玄奘路以北。禁酒时间:2020年1月2日零时起。
禁行措施:1.在禁行范围内,禁止总质量超过49吨的货车24小时进入;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进入;禁止进入未配备污染控制装置或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合规车辆禁止进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2、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或橙色应急响应管控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行区内道路行驶。3.所有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过境货车、车辆将通过连霍高速、二广高速、罗宁高速或新310国道、S317省道;因工程施工造成绕行道路封闭、破碎的,货车应按指示标志沿临时鲍彤路线或指定路线行驶。4、确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达到排放标准货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5.对于有市场进入许可的卡车,遵守机动车尾号限制的规定。6、为避免噪音污染,禁行范围内禁止所有机动车鸣笛。通过处理实行通行证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和规定:1.车辆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关注“洛阳交警微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登录服务大厅-货车通行证办理-选择通行证办理-申请办理,按发证须知提交相关材料;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纸质合格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右下方,方可上路行驶。2、跨行政区域运输民生的煤、电、油、气以及鲜活物资等黄牌货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由“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同一个行政区内通行的由目的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办理。3、渣土运输车辆由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统一审核;其他散装流体运输车辆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到“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窗口申领通行证。4、轻、微型燃油载货汽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货车、燃气载货汽车按照车辆行驶证注册地址,由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网上审核办理。三.法律责任违反此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处理;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2018年8月发布的《洛阳市公安局关于市区禁止货车、机动车通行的通知》同时废止。本通告有效期为2年。特此通告。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来源:精彩洛阳原标题:《【提醒】18日起,恢复机动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