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一幢 昌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商住楼一幢的公告
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长宁县天元镇城南农贸市场一幢商住楼的公告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3日10时至2020年11月14日10时止在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长宁县天元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的商品房,总面积277.55平方米,其中商铺75.11平方米,住宅152.44平方米。二、起拍价1312599.42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三.瑕疵说明:拍卖标的未取得房产证,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登记,业主未缴纳相关税费。,拍卖完成后,竞买人凭我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及执行协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与长宁腾鸿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投标前,投标人应提前详细查阅房产证。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先在淘宝上注册淘宝账号和支付宝账号,并保证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止接受咨询,并可实地看样。不及物动词拍卖活动配备了延迟竞价功能。拍卖活动结束前,如果投标人每隔5分钟投标一次,将自动延迟5分钟。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八、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医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查看样品。未见过样品的投标人,视为对标的物物理状态的确认,并自行承担责任。重新登记和产权许可所需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九、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即可成交。十、标的物相关人员可以参与拍卖,不参与拍卖,请关注拍卖全过程。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的价值,其起拍价、定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在交纳保证金和余款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的充值和支付额度可在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路径=sf-hc-right-content5#q1在线查询十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法院咨询电话:0875-7120241举报监督电话:0875-7120686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地址:云南省长宁县天元镇友店东路19号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网址:http://www.yncnfy.gov.cn/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找到。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2日拍卖须知云南省长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13日10时至2020年11月14日10时在云南省长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告知所有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与本次拍卖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条款,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先在淘宝上注册淘宝账号和支付宝账号,并保证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金额。由于标的物本身的价值,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和成交价都比较高。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在交纳保证金和余款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主要银行的充值和支付限额可以在线查询。网站: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参与竞买人未开立淘宝账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中标后,投标人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程序不完整的,招标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请关注拍卖全过程。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六、拍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应有足够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在竞拍人第一次确认竞拍对象出价前,会根据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13万元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款项。拍卖完成后,标的物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立即解冻。如果拍卖失败,竞拍人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立即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支付利息。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八、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一人参加拍卖,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可以出售。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第二天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十、买受人逾期不支付拍卖价款的,法院可以责令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再拍卖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造成的差价和成本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预付定金中扣除。扣除后剩余保证金的,应当返还原买受人;定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足定金,拒不补足的,由法院强制执行。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十二、参加竞买应当遵守拍卖公告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14.为方便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文件,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买前如实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并确认上述地址为邮寄地址。如有变更,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联系法院确认变更。如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变更后的地址未及时告知,致使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投标人应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875-71206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电话:0875-7120241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2日供稿:杨光云原标题:“【司法拍卖】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长宁县天元镇城南农贸市场一商住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