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数职 身兼数职 于公于私均无益
原标题:公私多职无用
近日,网上宣布徐州一位副市长46个职位,担任50个职位。协调组组长、指挥中心指挥长、委员会副主任等岗位令人眼花缭乱。其实除了徐州市,其他地区也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唯一不同的是,领导干部担任的虚假职务较多,没有具体业务,而一般干部担任的真实职务较多,有具体业务。但是,不管是真的工作还是假的工作,多份工作都没有用。
副市长有几份工作。虽然大部分都是临时组织,但也有需要办理的业务。到时候,他不需要亲自处理,但他也需要由同样担任该职务的副市长提拔。然而,作为副市长,他除了自己的工作之外,还担任了50个职位。他有时间和精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吗?即使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工作上是为了完成工作,他能尝到做一个普通人的乐趣、家庭的幸福和朋友的快乐吗?如果像徐州一样,这些机构都是临时性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这样的机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有没有“形式主义”的作风?
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领导干部中,也存在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普通干部中。由于经费短缺、人员数量限制等原因,地方部门通常需要一名干部从事多个岗位,一个人需要对应多个单位的上级部门,一个人需要对应多个上级部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业务量的增加,业务要求和标准的提高,一个部门的业务只需要一个干部就可以完成,但是现在连两个干部也未必能完成。因此,这种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都有多重工作的情况。一是不利于促进社会进步;二是不利于高标准、高要求、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三是不利于党员干部健康发展。
身兼数职。于党,不利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于社会,不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于干部,不利于干部热心于工作和身心健康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应从发展的角度,尽量减少临时机构的设立,可社可不设的机构不设立,一般性机构能够让具体部门承担的让具体部门承担;从关爱干部的角度,应适当安排工作量,人员不足的地方应及时补足人员,以保证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的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