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龄津贴政策
1. 补助对象和标准
合肥市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 8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300元。
- 100周岁以上老人:仍按原有标准发放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
2. 申请条件
- 合肥市市属四区和三个开发区户籍。
-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
3. 申请流程
- 老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 填写合肥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公示材料。
- 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审核和信息录入。
- 区老龄办审核确认,上报市老龄办。
- 市老龄办、市财政局抽查审核确认。
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1. 补助对象
- 具有市区户籍且常住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低保老年人。
- 70周岁以上空巢(无子女)老年人。
- 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2. 补助标准
服务对象每月可享受市值6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3. 服务内容
- 康复保健服务
- 助餐服务
- 家政服务
4. 申请流程
- 服务对象或其委托人选择相关服务机构。
- 通过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结算和管理。
- 申请、审核、审批通过后,补贴发放至服务对象个人账户。
三、老年助餐补贴
1. 补助对象
- 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
2. 补助标准
- 60周岁-69周岁:每月补贴100元/人。
- 70周岁-79周岁:每月补贴150元/人。
- 80周岁及以上:每月补贴200元/人。
3. 使用方式
可在全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使用。
4. 申请流程
- 老人本人或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
- 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 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补助政策
1. 低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
针对低收入老年人,合肥市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条件以当年政策为准。
2. 独生子女家庭补助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合肥市也提供了一定的补助政策,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条件以当年政策为准。
五、总结
合肥市政府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系列的补助政策,旨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补助,具体政策以当年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