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9年,辽宁省对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本文将详细介绍2019年辽宁养老金的具体调整情况,包括调整的金额、调整办法以及受益人群。
调整金额
1. 定额调整
根据不同退休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定额调整的具体金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 1949年1月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基本养老金。
-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基本养老金。
-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退休或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基础养老金。
2.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与缴费年限挂钩:符合国家、省退休年限要求,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继续增加1元基本养老金。
- 与调整前基础养老金挂钩:对于退休人员、五七家属工,在2018年12月到手的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0.8%基础养老金。
3. 倾斜调整
倾斜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高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年龄在70周岁(含)-80周岁(不含)的退休人员、五七家属工,每月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年龄在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 贫困人员:对于艰苦边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
- 企业退休军转干:经以上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依旧低于平均水平的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将按照平均养老金标准发放。
调整办法
1.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是根据退休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来确定的,体现了公平性原则。
2.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3. 倾斜调整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了人文关怀原则。
受益人群
1. 企业退休人员
2019年辽宁省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主要面向企业退休人员。
2.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也将按照辽宁省的调整方案进行。
3. 高龄退休人员
对于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将按照倾斜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总结
2019年辽宁养老金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调整金额和办法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利益,体现了公平、人文关怀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