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9年,辽宁省对养老金进行了重大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确保养老金的合理增长。本文将详细介绍2019年辽宁养老金上调的细则,包括调整范围、调整办法、具体金额等。
调整范围
2019年辽宁养老金上调的范围包括:
-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
- 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
- 不包括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
调整办法
2019年辽宁养老金上调采取以下三种调整办法:
1. 定额调整
根据退休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每人每月增加一定金额的基本养老金。具体如下:
- 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 1949年1月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 1949年10月1日-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办理退休或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2. 挂钩调整
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调整前基础养老金,进行挂钩调整。具体如下:
- 与缴费年限挂钩:符合国家、省退休年限要求,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继续增加1元基本养老金。
- 与调整前基础养老金挂钩:对于退休人员、五七家属工,在2018年12月到手的基本养老金的技术上增加0.8%基础养老金。
3. 倾斜调整
对特定群体进行倾斜调整,具体如下:
- 高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年龄在70周岁(含)-80周岁(不含)的退休人员、五七家属工,每月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年龄在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 贫困人员:对于艰苦边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
- 企业退休军转干:经以上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依旧低于平均水平的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将按照平均养老金标准发放。
调整金额
2019年辽宁养老金上调的具体金额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以下为部分示例:
- 缴费年限为30年,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年龄为75岁的退休人员,上调金额约为:
- 定额调整:25元(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退休)
- 挂钩调整:30元(缴费年限挂钩)
- 倾斜调整:50元(高龄退休人员)
- 总计:105元
结语
2019年辽宁养老金大升级,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确保养老金的合理增长。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辽宁省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