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避让未接触摔倒 货车闯红灯 电动车紧急避让摔倒 两车未接触 这算交通事故吗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个视频。当一辆大卡车行驶到一个由交通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时,当交通灯是红色时,它强行穿过十字路口。电动自行车在绿灯下正常行驶。发现大货车闯红灯时,采取刹车措施,摔倒在地受伤。
大卡车和电动车之间没有接触。否则大货车司机推269拒不承认闯红灯,否认电动车与自己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证据支持,电动车司机大概是哑巴吃黄连,苦了以后出不来。事故警察也不能这么做。
什么是“故障偏移”?
该规则将当事人的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一般过错行为和特殊过错行为。
比如甲方有严重过错行为,乙方有严重过错行为。a和B有相同的缺点,所以责任相同。如果甲有两个严重过错,乙有一个严重过错,甲有一个比乙更严重的过错,甲应负主要责任。
但是,上述过错行为,无论是严重过错、一般过错还是特殊过错,都必须以与事故的因果关系为依据或者对事故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摘要
“接触”并不是交通事故和责任的先决条件。车辆虽不直接接触,但一方有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一定作用,或者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形成存在因果关系,则交通事故成立,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回头来看,大货车司机闯红灯的行为是严重过错。如果电动车不紧急刹车,很有可能会发生接触碰撞事故,那么后果可能会严重得多。因此,大货车司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与电动车紧急制动避让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电动车驾驶员紧急制动是为了避免与闯红灯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其行为是正常驾驶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