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春开 贵州贵定县委原书记莫春开被双开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贵定县委原书记莫春凯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春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从事权力和颜色交易 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帮助他人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造成不良影响的;违规确定招商优惠条件,违规决定将资金借给民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违反法律法规,未经集体研究非法转让国有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涉嫌滥用职权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莫春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莫春凯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莫春凯简历莫春凯,男,贵州荔波布依族,1973年7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至1993年8月,在贵州省独山师范学校师范学院学习;1993年8月至1998年3月,任荔波县嘉良镇七星小学教师、桥头小学教师、嘉良中学教工、荔波县教育局政工股书记;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任荔波县委办工作人员、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任荔波县茂兰镇副书记、党委书记;2003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荔波县副县长;2003年10月至2006年2月,任共青团闽南州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2006年2月至2007年11月,任共青团闽南州委书记、党组书记;2007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贵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贵定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贵定县委书记、县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4年12月任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贵定县委书记、党工委书记 2020年2月,免去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2020年3月,贵定县委书记一职被免职 来源:贵州省纪委网站原标题:“贵州贵定县委原书记莫春凯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