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疫情期间不遵守规定到处乱走 被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去年1月25日,杨和妻子甘带着三个孩子回到广东梅州五华县花城镇甘家。同年2月10日至12日,杨的姐姐、父亲和母亲被确诊为病。在南昌的一名社区工作者刘告诉他们的家人他们被确诊为后,杨和甘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他们的密切接触史。多次外出购物、探亲,未遵守各级政府发布的《新冠肺炎肺炎防控措施》。从2月13日到15日,杨的一家三口被确诊为病。因其“四处走动”,76名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引起公众恐慌,可能造成甲类管理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五华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杨夫妇立案侦查。近日,五华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以防治传染病罪判处杨有期徒刑二年;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唉,又一起不遵守疫情管理规定结果被判刑的案件,新闻里报道了这么多事件,为什么不长记性?也许看守所的食物很好吃。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具体情况包括: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的;允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禁止从事的容易传播传染病的工作;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梅州夫妇知道家人被确诊,但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只好四处流浪。结果造成76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很好。老实呆在监狱里。既然你控制不了自己,那就让国家来控制你。
在此,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要心存侥幸。你想的不是你想的,你不怕被感染,别人也怕。终于,过几天就要过年了。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和爸爸妈妈聊聊天,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