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免责声明:本微信官方账号拥有原创稿件版权。转载需要注明出处。5月12日,《秦皇岛晚报》第二版公布了《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养犬条例》两个规范性文件。这两个《条例》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宣传和学习这两个条例,首先要了解它们的性质,这是今后遵守和执行这两个条例的必要条件 这两个条例的性质是什么?这两个条例不是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而是法律!这一点必须明确 很明显,它们是法律文件,为了敬畏和自觉遵守这两个条例 为什么这两个条例是法律文件?因为它们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而市人大常委会是我市的最高权力机构 市人大常委会有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当然有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修改立法法的规定,赋予市人大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根据这一规定,我市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以上两个条例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立法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因此,这两个条例的性质是法律文件 既然是法律文件,就具有法律的特征 权威 这两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的,在我市具有法律效力。它们比党委政府的红头文件更具权威性,因为它们是由我市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全市所有城乡居民都必须无一例外地严格遵守 这是强制性的 不管你喜不喜欢这两个条例,你都必须遵守。没有谈判的余地,也不受个人意愿的约束 当你因为违反这两个规定而受到惩罚时,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必须接受。如果你不接受,你将被迫接受。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公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这两个“条例”,我市各单位、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违反这两个《条例》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受到处罚。没有特殊的公民,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和部门。 民间流传着两句话:“不要把豆包当不当干粮”“不要把村长当不当干部”。这两个字也适用于这两个“条例”。不要拿两个“条例”当不当法律,也不要拿两个“条例”。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否则会付出代价 对于这两个“条例”,我们必须克服一个错误的认知,就是认为它们是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立法层次低于全国人大。因此,我们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硬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软的,但不是软的 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法律。在我市范围内,软硬不分,必须尊重和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既然两个《条例》都是法律文件,所有单位和公民首先要学好,了解其内容,知道《条例》中允许什么、禁止什么,违规会受到什么处罚,然后自觉遵守。不要做《条例》禁止的事情,以免丢脸丢票。 对于法律,有人说过这样的比喻:法律死了,你不碰它,它不找你;法律是铁的,如果你碰它,它会伤害甚至“打破你的头” 为此,单位和公民不应触碰《条例》中的“红线”,否则将自食苦果 《条例》已经制定,即将实施。这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落实,避免把《条例》变成“棉包”“稻草人” 执法单位要严格执法,让两个《条例》长出牙齿,产生威慑力,保证《条例》的权威性,真正发挥作用,实现立法预期 正文:张玉明原标题:““不要把豆包当不当干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