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党员 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级企事业党委、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鉴于我省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加,局部地区本土病例聚集暴发的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压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现对全区党员干部 和公职人员提出“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一、严禁聚会、聚餐。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走亲访友或参加走访聚会。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家庭和商店聚餐。严格遵守餐饮场所食管控制规定。所有“红色的东西”将被关闭,所有“白色的东西”将保持简单。二、严禁聚集活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组织或参与扑克、麻将、棋牌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娱乐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广场舞、健身操、毽球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健身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三、严禁一起作业。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在工作场所聚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尽量以视频形式召开。确实有必要召开一次集中会议。要严格控制人员间距,佩戴口罩,规范消毒。严禁敷衍回应。四、严禁有令不行。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自觉主动配合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防控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严防聚集要求;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居住小区排查、巡护工作;必须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及家庭疫情防控情况;必须管好家人、亲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五、严禁玩忽职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工作人员要加强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严禁擅离职守或消极怠工。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不戴口罩,不履行扫码测温要求的,要及时制止、劝导,严禁不担当、不作为。六、严禁制谣传谣。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通过 互联网、社交软件等散布传播未经官方公开的疫情防控信息,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 各地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纪律, 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对社会人员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管控,强化严防聚集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发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大兴安岭地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反应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年4月18日监制:刘同欣 审核:王平 责任编辑:冯宏伟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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